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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兔崽子们

李晔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后世他算是半个肥宅,没上进心,工作也是能混就混,爱睡懒觉,上班迟到是常事。

但穿越到了唐末,感受到时时刻刻悬在头上的利剑,他怎么睡得下去?

天没亮,就醒了,醒了就开始擂鼓。

这是他定下规矩,三通鼓,所有人必须集结完毕,否则一天没饭吃。

这些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正是贪睡的年纪。

更是胃口特别好的年纪。

这个时代,所有人都朝不保夕的,没人会赖床。

三通鼓毕,两百四十二号人,直挺挺的站着,有人眼睛都没睁开,衣冠不整,但已习惯了军令。

李晔只说了一个字:跑!

大明宫是大唐盛世时建造的,面积颇大,一圈下来差不多十多里。

李晔原本想表现一下,跑在最前面的,结果没想到,这时代的人,脚力体力都不差,反而远远把他甩在后面。

李晔很尴尬。

但小伙子们却很感动,虽然不知道皇帝陛下这么折腾他们是为了什么,但皇帝始终是跟他们在一起的。

这时代人,普遍都有忠君爱国的思想,只要朝廷做的不要太过分。

长安是大唐的心脏,就算没亲眼见过大唐最繁荣昌盛的年代,也从家中长辈嘴里听到过,天然就是大唐拥护者。

跑了一个时辰,李晔上气不接下气,但小伙子们还意犹未尽,几个体力好脑袋瓜子灵光的就跑过来搀扶李晔。

李晔感觉没面子,想板着脸,装威严,但威严早已扫地,只能笑骂一声。

和李晔相处久了,就摸清了他的脾气,知道李晔是个随和的人,只要不犯他的军规,在他面前就不用太顾忌。

长安市井里来的少年,总带着些市井的鲜活气和野性,李晔能从他们身上感受到奋发向上的精气神。

这也影响到了他,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年轻人。

在后世,二十七岁的确是年轻人。

但在大唐,娃都有十一二岁了。

李晔自己就喜当了六个孩子的爹。

太阳露头的时候,庖人送来早饭,除了粥,居然还有肉食。

小伙子们吃的满口流油。

李晔却是一脸坏笑。

等到太仆寺赶来三百匹马的时候,李晔的坏笑到达了顶点,“这就是朕给你们的惊喜!”

小伙子们没有觉察到李晔脸上明显的坏笑,大声齐呼万岁。

长安少年郎,哪个不仰慕“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活?

李晔命几个小黄门拿鞭子抽马,不一会儿,马群躁动,迈开四蹄疯跑起来。

李晔大声坏笑着:“要马,自己捉!”

众人面面相觑,人怎么跑得过马?但不跑不行啊,没人舍得这么好的马不要。

也不知谁发了一声喊:上啊。

众人像疯狗一样一拥而上。

抢马不是个容易事,想要制住飞奔的健马,不仅要跑的快,还要力气大,蛮力是没用的,要会用巧劲。

马见到后面有人追,跑的更卖力了。

李晔在后面直乐,总算报了今早被小看的仇。

其实没人小看他,全是他的小肚鸡肠。

等李晔看到一个小伙子生生把飞奔的健马按在地上的时候,他的坏笑就凝固在脸上。

这、还是人?旋即哈哈大笑起来,学着三国演义里曹操的一句话,“真古之恶来也!”

也有人真跑赢了战马,灵狐一般轻轻跃起,稳稳落在马背上,安抚马儿的情绪。

“好个灵狐儿!”

李晔为自己发现了两个牛人而欣喜。

还有那个想听曹操故事的张行瑾,居然也能抓住一匹马。

闹腾了一上午,人人都抓到马,其实这对马不公平,大明宫对人来说很宽阔,但对马来说,算不得什么,速度刚跑上来,迎面就是一座废弃宫殿,或者一堵围墙。

饶是如此,这也大大出乎李晔预料。

古之恶来姓辛,没名,大家都叫他辛四郎,骨架子很大,却面黄肌瘦的,李晔暗想若是营养跟上,这家伙一定是个猛将胚子。

那个灵狐一样的小伙倒是有名有姓,叫周云翼。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小门小姓,世家大族起的名字大多占据道德制高点,比如崔昭纬、韦昭度,一看就很有文采,云翼云翼,不就是云里面的鸟吗?

这年头世家大族子弟愿意当云里面的一只鸟?太没追求了。

再看坑弟狂魔唐僖宗赏赐朱温的名字——朱全忠,全心全意忠心大唐,多么深刻。

光看名字就知道是大忠臣。

不过人家朱全忠后来有文化了,给自己改了一个名,朱晃。

这个晃字分开看,倒是挺符合朱温后来的一系列牲口般的行径。

抢到马的笑嘻嘻。

李晔本着恶心他们的目的,让几个小黄门把马又赶回太仆寺。

“马以后会有地,现在当务之急是锤炼你们。”李晔不顾他们哀怨的眼神。

不得不说古人民风淳朴,小伙子们心思更是单纯,就这么很傻很天真的相信了李晔的话。

不相信也没辙啊,谁叫人家是皇帝。

这次抢马让李晔知道了这时代年轻人的实力。

以前还怕自己手太辣,摧残幼苗,现在没顾及了,他深刻感受到古人身体素质比现代人强太多,这时代没有机器,完全靠一双手两只脚,身体素质不强也活不下去。

只是纪律性没有现代人高。

不过,纪律这玩意儿是可以训练的。

中午又是一顿大肉伺候。

他们彻底忘记了马被收回去的事。

李晔觉得差不多了,经过这几天的补充营养,脸上的菜色消失了,该动点真格的了。

小憩了半个时辰之后,就有兵部送来的盔甲,清一色步军甲,由铁甲叶连缀而成。

大唐牛叉的时候,盔甲也牛叉,大名鼎鼎的唐十三铠,明光铠、山纹甲、细鳞甲等等。

现在大唐这个德行了,盔甲也跟着不行了。

兵部拿的出手的只剩下这些札甲了

李晔试了一件,差不多有后世的三十斤重,走两步,觉得还行,能承受。

他能承受,小伙子们就更不在话下了。

李晔自己又穿了一件。

顿时感觉自己背着一个乌龟壳,跟他寝宫里养的神龟大将军一个德行。

见皇帝都这样了,也不废话,都自觉的再披上一件。

六十斤的重量压在身上,效果立即就显现出来了。

走倒是没问题,但跑的话……

李晔感觉自己的骨架子跟着铁片在晃动。

他前世看过一些资料,魏武卒披三重甲,十二石之弩,五十箭矢,还要带长戈、佩剑、三天的粮食,一天内连续行军急行军一百里。

单兵负重超过八十斤。

自吴起率领魏武卒南征北战,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不分胜负的辉煌战绩。

李晔很有自知之明,比不了吴起,但可以借鉴。

至于他们能达到什么高度,就看他们自己的能力了。

果然,众人脸上的轻松消失了。

在跑起来以后,每个人都咬牙苦撑。

李晔跟着跑了一阵后,感觉自己骨头架子都要散架了。

似乎也到了极限,就收兵了,让他们好生休息。

练兵这种事,不能一蹴而就。

吃了晚饭,继续讲故事,这是李晔擅长的事,当然,故事里夹杂了不少私货,他声情并茂的讲,众人聚精会神的听。

这年头没有电视、网络什么的,听个小曲儿都是达官贵人们的高档节目,普通人可享受不到。

李晔讲故事可比小曲儿什么的强多了,他也有这个自信。

在重复讲到大汉玉门关十三将士的时候,小伙子们眼睛都红了,恨不得现在就抄起家伙跟匈奴人拼了。

忠君爱国自然也就潜移默化渗进他们脑子里。

李晔讲的口干舌燥,这些家伙们也不愿意散场,还要他再讲一个。

李晔哈欠连天的,宣布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