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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沈万欢的小心思

“唐公子,这部小说是我花费重金买的,为了得到这部小说,我确实没少下心思。”

沈万欢心里咯噔一下,不过此人比起吴公子和石问天两人,要谨慎了不少。

他听出陈闲话语中的言外之意,心里有些震惊和意外。

不过有吴公子和石问天两人在前面当靶子,他把东西拿出来的时候,便已经开始小心提防应对。

此刻陈闲这么问,沈万欢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慌乱,而是从容的笑了笑,应对着。

“这部市井小说,沈公子真是买的?”

陈闲冷笑。

“唐公子这话什么意思,难不成这部小说不是沈公子买的?”

他一番话,大厅中的众人,已经纷纷议论起来。

“不是我买的,难道还是我自己写的?”

沈万欢反问道。

“既然沈公子自己承认了,那我就对你的大作,点评点评。”

沈万欢的话,是在质问陈闲,可到了陈闲这里,却成了他默认了此事。

沈万欢见状,慌忙伸手道:“唐公子且慢,你为何非要认定这部小说是我写的?”

“我都说了,这部小说是我买的,不是我写的。”

沈万欢有些急了。

写小说虽然可以给人带来乐趣。

不过小说中写的一些东西,比较伤风败俗。

市井之人,喜欢一些卦。

富家子弟,又何尝不是如此。

小说对他们来说,只是平日里消遣的一种乐趣。

里面写的东西是不是伤风败俗,是不是暗骂朝廷,都和他们没有太大的关系。

和这些看客们相比,写小说的人,反而要惨一些。

对于他们的一些佳作,只能暗中编纂出售。

小说出来,不乱款名字。为的是规避风险,不受到牵连。

比如这本小说是你写的,你自己知道是自己写的,不过别人说是你写的时候,无论怎么说,当事人都不会承认书是自己写的。

沈万欢现在的这种情况,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大厅中的诸位公子和贵人,都是一些上得台面的人。

对于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为人处世,心知肚明。

陈闲说这部小说是沈万欢写的。

开口的瞬间,不少人已经暗暗寻思这件事情。

其中,大部分的人想了想之后,认为陈闲所言非虚。

心里这样想,不过大家并未说出来。

大家和沈万欢都认识,明明已经确定这东西是他写的,但不能在他面前直说,只能在沈万欢的背后,嚼舌根子。

“既然沈公子这样问了,那我唐伯虎便来说说我为何认定这部小说是你写的。”陈闲叹口气,如果对方乖乖承认,自己对他的作品适当评价一下,点到即止也就不会再有后续。

可偏偏这个沈万欢不给面子。

给他脸,他不要脸。

既然沈万欢自己都不要脸了,很闲也不会惯着对方。

“唐公子,先喝杯茶再说吧。”

一旁,秋香院的小丫头又给陈闲倒了一杯茶。

陈闲也没客气,喝了小半杯后,便道:“刚才我大致看了看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分。”

“小说后半部分字迹墨气十足,带有很重的湿气。”

“这说明什么?”

说到这里,陈闲一顿,对大家问道。

“说明什么?”

大厅中,一道道人影愣在原地,没一个知道其中的原因所在。

“这说明这部小说的后几页,是刚刚写写的。”

“写字便需要原研墨,研墨的时候,我们需要在砚台中加入少许的清水,让后把研好的墨粉和清水搅拌均匀,让它变成墨汁。”

陈闲便开始解释这件事情。

“有了墨汁,我们便可以提笔写字。”

“新写的字,因为墨汁中的含水量比较大,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写完诗词歌赋后,会先把他们晾一晾。”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蒸发墨汁中的水分。”

“如果把刚写好的东西直接收起来,在墨迹没干的情况下,便容易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说着,陈闲突然伸手翻看小说的最后一页。

大厅中的诸位公子和贵人听到陈闲的解释后,纷纷看了过去,就看到了那一页纸上笔墨到处都是。

虽然并不严重,不过却显得有些污浊。

“唐公子,这部小说本来就是别人刚刚写的,我买来的时候,对方刚刚写完。”

沈万欢神色变了变,不过想要他承认小说是自己写的,做梦。

“嘴倒是硬,不过可惜啊,聪明反被聪明误。”

陈闲心中冷笑。

“唐公子虽然拿出了足够的证据,可如果沈万欢打死不承认,他也无可奈何。”王老板小声道。

“是啊,这种事情,谁会承认,谁又会在小说中留下关于自己的线索,留下把柄给别人呢。”郑老板也道。

“我看未必,你们看那唐公子,他的神色似乎有些古怪,并不像认输没有证据的样子,难不成这小说中,真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这部小说确实是沈公子写的?”有人看了看陈闲,然后好奇的嘟囔道。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纷纷看去。

果然如他所言,陈闲没有一丝一毫认输的样子。

“既然沈公子死鸭子嘴硬,那唐伯虎便让你硬不起来。”陈闲冷冷对着沈万欢笑了一声。

随即又把那部小说翻了一页,方才指着小说某处道:“大家请看此处,这一行字,横着念是什么?”

“欢,万,沈。”有人扫了一眼,念道。

“特么的什么欢,万,沈,明明是沈万欢。”有人瞪了一眼,立马纠正道。

“还真是沈万欢三字。这不是沈公子的大名吗?”

有人立马拉长嗓音,看向了大厅中的沈万欢。

“该死的混蛋,他都没细看,怎么发现的?”沈万欢此刻心中嗷嗷嗷怒吼。

正如陈闲所言,这部小说就是他写的。

不但如此,沈万欢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还耍了一个心眼。

古有藏头诗,今有藏头小说。

他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小说中,送给秋香,以秋香的聪慧,肯定会发现这部小说的不同寻常之处。

不过可惜的是,他今天遇上了陈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