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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步步紧逼

“白头鹰也栽了。”

卜沉脸色更是黑沉。

本来手拿把攥,十拿九稳的攻击行动,现在看起来很有些不妙。

对方有一个十分厉害的高手,正在外围肆无忌惮的出手。

那么多手下,根本没有给他造成一点伤害。

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连白头鹰这种老江湖,也在两个照面之间,就死在那人刀下。

如此身手,怕是对自己也有着不小的威胁了吧。

卜沉心中念头一转,就有些焦虑。

此时回身去帮着手下们对付那梅花刀高手,就陷入首鼠两端,左右为难的境地了。

只要对方拖着打,等到中堂内外的杨府战力合围,自己除了退走,别无他法。

卜沉号称血手,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残暴凶狠的人物,实际上并不是。

他反而喜欢用计谋。

做什么事情都是谋定而后动。

有了足够的把握才会动手。

那一天。

他藏在转运大烟的车队之中,遇到王子桥悍然刺杀,就没有第一时间出手。

而是观望着,静待出手良机。

即使看到诸世良被刺客一枪爆头。

他惊讶的发现,对方虽然年轻,看起来江湖经验不算太过老到,但那枪法真的是太准了。

双枪连发,简直就像是催命死神一般收割着人命。

枪枪爆头。

没有伤者,只有死者。

如果不是因为中途还要更换子弹,还要躲闪自己这边数十人的反攻射击,只是站在远处攻击的话,恐怕区区十余个呼吸,就能把所有人杀尽。

本来,他一直认为,区区一个只会打枪,身手普通的杀手,又哪里能够搏下巨大名声?

无非就是哗众取宠,被一些好事者,无耻的吹捧为杀手之王。

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井底之蛙的说辞,不足为信。

但那一刻,他是真的心惊了。

如果是一对一,他甚至没把握能赢得了对方。

就算自己的武艺比起那个枪手要高上十倍不止,也是这样。

毕竟,枪支的攻击距离远,自己要赶到对方的身边,就算是再快,也得花费时间。

这点时间,对方已经能够连出数枪,枪枪要命。

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

寻常的枪手从瞄准到扣动扳机,仍然有迹可寻,更有足够的时间躲闪。

但是,那个杀手,出枪之时身形变换莫测,更是可以从身体的任何一个角度扣动扳机

翻滚着,跃动着。

跟跳舞一般的。

或者是在袖底,或者是在胯下,更可能是在肩后出枪,偏偏还能打准。

你说难受不难受?

因此,血手卜沉就把自己伪装成为一个普通打手,连滚带窜的靠近了对方十步之内。

突然暴起,付出了肩头皮肉中上一枪的代价,也用一式朱砂印,印在了这个可怕的枪手胸腹之间。

然后,第二个意外发生了。

这人受伤之后,不但没死,反而逃得飞快。

只能见到他双腿裤管被崩得快要裂开,一双长腿踏高跨远,很快就跑入了林中,让自己都追之不及。

也不太敢追,困兽犹斗,他生怕中了对方的回马一式冷枪。

卜沉志在必得的反伏杀,就这么失败了。

他伤到刺客,却没留下对方一命。

而诸世良连同一些手下,当场就死了一大片。

押运的大烟,也被受伤的驽马拉着马车,疯狂的跑下悬崖,掉入崖底淤泥之中。

眼看着大批货物,就这么沉入泥底,卜沉只能发着狠,一定要把对方杀死。

当然,也只能发狠而已。

他找不到那个杀手在哪。

幸好,对方受伤了。

还会越来越重。

朱砂掌特有的热毒,极为难缠,想要彻底好转,一看运气,二要时间。

伤势没好的期间,刺客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只要找到,就是他的死期。

因为,没有那种灵巧的步法身法辅助,他的枪法就有迹可寻,可以躲。

于是,他从追踪线索,到灭门陈家

再到怀疑杨家,试探进攻,到最后确定目标,终于发起总攻。

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人了。

这次。

绝不能失败。

如此,才能洗脱自己的污点。

就算是损失再大也是值得的。

虽然心里觉得值。

但是,真的看到手下的惨重损失,血手卜沉还是眉毛狂跳,心痛的难以呼吸。

在清帮之中,也不是就那么铁板一块。

每个人都有自己直属精锐手下。

这是他们保持自身地位,镇压反抗武装的底气所在。

卜沉镇守烟馆,坐收银钱,每一天都会有着如山如海的银钱入帐。

吃穿用度,都是最精细最昂贵的东西。

能够与一些洋人大佬和当局高层对坐笑谈,靠的是什么,还不是靠着手下这批能打能拼的骨干么。

那些贵人们,总有那么一些事情,需要自己出手。

也需要这些枪手和打手,暗地里悄悄的平事。

这就是他的本钱所在。

不能再等了。

他知道,那个如鬼魅一般凶残杀人的家伙,如果清除了自家在外围布下的所有手下

这一局就不是什么瓮中捉鳖,反而是变成“羊入虎口”,或者是“单刀赴会”。

那时,自己一个人打对方一群人,想想滋味就是无比酸爽。

没想到外围还藏着一个更危险的刀客,看起来是梅花拳的路数,绝非吴仲达。

既然悄悄的躲着闪着打游击,不敢正面迎战。

就证明此人的武功还有着欠缺,肯定没有达到炼筋期。

力量不足,没有信心挡住我的全力进攻

只要不给外围的梅花刀手与里面的厉害枪手合力,就没有大碍。

想到这里,卜沉再不迟疑。

“引蛇出洞”这一招,他用得惯熟,往往也会取得很好的战果。

之所以这种计谋流传了许多年,别人一眼就可以看穿,还会时不时的上当。

就是因为,如此浅显的计谋,往往会击中敌人的痛点。

就算明知是计,也不得不中计。

就如此时。

卜沉一声长啸。

飞身跨步而走。

脚下蹬踏如蛮牛,踩得青砖硬石,咔嚓破碎。

随着身体前冲,他双掌内含,五指微收,结成梅花掌印,噗噗两掌就打在回身瞄准枪击的护院身上。

两人只是来得及短促闷哼半声,手中枪都没有激发打响,整片胸膛就哗的一声,塌陷了下去。

两个软绵绵、背心凸起成掌印的身体,在半空中狂喷鲜血,落地挣扎两下,就气绝身亡。

你不出来,我就逼你出来。

卜沉冷笑了一声,张嘴呼喊。

“王小桥,你已经连累了陈家满门性命,还要连累杨家死光吗?”

他的声音带着金属般颤音,尖锐刺耳,一边放手大杀,一边出声挑衅。

反手拍落,一掌拍在负责打理花园的何老伯头上。

白花苍苍的脑袋,被一掌打进了脖子里,只能看到一点头发。

四周枪响如爆豆。

卜沉不屑一笑。

伸手一捞,就捞住两个汉子的脖子,拦在身前,噗噗噗,两具身体就溅起无数血花。

而躲在后面严严实实,身体旋转起来的卜沉,和身一撞,就撞在东院一个丫环身上。

小姑娘还没来得及吭上一声,就全身骨断如泥,啪的掉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这家伙不愧是外号叫做血手,杀人就如杀鸡,眉头都不皱上一下。

凶悍得一塌糊涂。

中堂之内。

杨守诚双目含泪。

梁颖珍嘴唇颤抖,脸色煞白。

王小桥双枪在手,狭长双眼眯成了一条缝。

而吴仲达却是怒气冲天,一拳砸烂了门前盆景。

和身一撞,就撞开大门,反冲了出去。

“欺辱普通人算什么本事,来来来,卜沉,和我打。”

卜沉嘴角咧开一个嗜血的弧度,望向如同疯虎一般冲来的吴仲达,却没有半点在意。

余光所及,穿过半开的门户,就看到了中堂之内,没有关注其他众人。

一眼就锁定在一个面色苍白的握枪青年身上,陡然笑了。

计谋不怕老套,只要好用就行。

直接冲击戒备森严的中堂大厅,自然是下下之策。

但只要把人一个个引出来,杀之如反掌。

:有一天,我路过别人家的阳台,那里姹紫嫣红,好美。

我沉思许久,终于决定。

我也要养花。

兴冲冲的跑到市场买来最喜欢的盆栽,放到了自家阳台上。

我满意的笑了。

过了几天,走到阳台一看。

花,枯萎了

于是,我就拔掉了花。

不再去羡慕别人家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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