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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所谓百鬼夜行

“您二位是怎得?路过?还是也有任务?”

“用你管?先说好,要是那鬼怪真逃跑,定让你死在这里封世代,一心把罪偿。”

方云说的太凶狠,实在不像假,吓得那不要脸的一哆嗦。

“你看这话说的,哈哈哈,我肯定能把那鬼怪弄死,真心的!所以咱能该收手时就收手吗?求你了!”

……

百丈不闻声动,寸寸难见有人。

“可真是有够安宁的!”

三人行,到了那酒楼。酒楼看着很破,像是个几十年前的老建筑,那窗口之处,挂着一道道白绫,随风而舞,阴气森森。

那正门,口大开,里面的景光可见。

平日里倒也不算什么。

可周遭寂静,不晓人烟,一些并不奇怪的事情,也会变得奇怪。比如在深山老林的废弃村庄,常是一些有心人编纂故事的好选择。

这种会因为脱离群众,而心生恐惧的状况。

是否有个提笔能写的大名?应小天不知道,他现在就感觉,眼前那酒楼大开的门,像是一头饿瘪肚皮的灰狼,正淌着哈喇子,要拿他做饱餐。

顶着方云跟陈云心的目光,应小天就是想跑都没法跑,只能在心中念一句。

三神保佑!

如羊入虎口,抬脚踩进那门槛。

从外往内,明明只有一步之别,却像是旱路进黄水,吸口气,都感觉浑浊许多。

可应小天还是强笑着。

“嘿,这怕不是那些个百姓喝多了说胡话,你们瞧瞧,这分明只是一家寻常酒楼嘛,除了看不到一个人影,根本没啥特别的。”

他念叨的声大,可方云跟陈云心,却懒得搭理他。

“闻到了吗?”

“恩…”

陈云心皱紧眉头,那股子气味。他在不久前刚刚闻过,不可能认错的。

应小天看旁边两个一脸严肃,忍不住缩缩脖子,脸上的笑也僵硬起来。

“二,二位,干嘛不说话啊!这弄的人真是怪紧张的…”

方云冷笑。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这臭味都要冲天了,你闻不到?”

应小天当然闻到了,他只是胆小,又不是无能,也正因为胆小,他才极力的不想承认,那股子臭气熏天,是确实存在的。

陈云心已经走到角落,手中的木剑像是探针。

就是这了!

探手前击,耳听彭一声响。木剑轻易的将那食盒粉碎。挂着木片,一颗黑黄相融,面目不清的人头借力砸到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应小天吓得一哆嗦。

而方云眯着眼。

“还真是鬼中妙处,饭里添香…”

又见陈云心抖剑,再挑开一个盒子。那一摊粘稠,是什么?肠子?

“呵,吃的还蛮丰盛嘛。”

听着方云的话,应小天只觉得胃里翻涌,刚才囫囵吞枣的吃食,这会儿像是在肚子里又活了过来,振动翅膀,意图在喉咙口做锚点。再一次展翅高飞。

陈云心扫便了那能看到的食盒,所见的,五花八门,心肝肺胃肠,脑腿手生筋,样样接一起,是个大活人。

“呕!”

应小天干呕一声,好在没有真吐,要不然降妖司的牌子上面,又得添一道丑闻了。

陈云心摇摇头。

“这等惨状,居然现在才发现!”

“消息通达不便,这就是必须承担的后果。”

方云问吓得胆颤的应小天。

“喂,你可想好了怎么动手杀鬼除妖?还是说,见到这番情景,你依旧要厚着脸皮,说此处安宁的不得了,压根不见妖孽?”

“我…呕…就算是我,也没有那么过分。”

应小天用手捂着口鼻。

“可,说那妖孽,我们都已经砸了他饭碗,怎么不见露头?”

“你也算是降妖司的?前人明记,夜三更至闻鹰啼,鬼门大开请客人!等着吧。”

应小天便直接找一处干净地坐下来,他可不敢去寻一张椅子落屁股,谁知道这酒楼里的椅子,被多少的恶鬼擦过屁股。

“那,那便等着就是!”

方云轻笑。

“你这家伙,还真是有意思,作为降妖司的巡察,你怎么能怕妖魔鬼怪呢?”

应小天哼一声。

“除妖人就不能害怕吗?这话说的可真没天理…”

陈云心赞同的点点头,方云靠在梁柱上。

“等着吧!等着鬼门大开,客临路满…”

应小天打个哆嗦。

“那不就是百鬼夜行?姑奶奶,你能别说那么吓人的话成吗?”

“你懂个屁,这样才痛快!还有,你可以叫我方哥,或者直接喊名字。要是再喊我姑奶奶,老子就剁掉你的子孙根!”

应小天直摇头,这女人,也太可怕了。

果然,降妖司里什么妖魔鬼怪都有啊!

……

夜半三更,其实只是个模糊的形容。因为鬼门那种东西,压根就不存在的。

凡人书中所记的地府,就是各地城隍的牢房,城隍便是审问鬼的今生,判明善恶的忙人。

而在城隍有了决断后,善者投胎,恶者就继续留在牢狱改造。

十八层地狱?

那肯定是没有那么多了,但一些比较恐怖的刑罚,还是存在的。因为鬼是意识体,所以只要鬼自己不能忘记疼痛,这种从生前就根深蒂固的本能。

那刑罚带来的痛苦,就会一直存在,甚至,有可能会比活人受刑时,还要痛苦。

而,如果控制好频率,在阴气兴盛之地,鬼魂可以慢慢回复。

所以,理论上,这种折磨,会一直持续下去。

这就是俗称的。

“永世地狱!”

而善者的那一批,会由城隍亲自领路,面向当地鬼官,求投胎转世。

这就是百鬼夜行了。

至于阴兵借道等,凡人眼中的玄奇事件。

有很大一部分,都应该只是城隍领人上投胎,恰巧看见了。

虽然说是人鬼殊途,阴阳两隔。但并不是绝对见不到了,耳不闻,便是大齐记录,就有开国皇帝陛下,同城隍共饮,与鬼官论道的图。

很多凡人少见鬼,并不是因为真的没见到,很大可能是见到了,但却没有看到罢了。

普通的孤魂野鬼,在白天烈阳正盛时,多是藏在阴凉处。比如坟地,湿土等地界,就是他们的最爱。

当然,要是真站在烈阳下,那肯定会受伤了。

况且真站了,也不可能被注意到,人死之后,就是一团气。所处之地处处都是气,可凡人估计连屁都没见过。

更别提见鬼了。也只有夜半三更时,阴气回拢,孤魂野鬼也能稍微凝实的时候,凡人才有可能见鬼。

而对烈阳的畏惧,即便是有修为的鬼妖,也不能避免这种损害。

顶多就是,损害的占比变小了而已。

也只有修为有成的鬼妖等,才能够顶着大太阳,让自己变得凝实。被人所见。

而反过来也是如此,修行之人,基本都可以见鬼。因为修行之人所纳的自然气。

同时也是支撑鬼魂存在的摇篮。

修行之人,吸纳自然气,抬手打出的,是法力。

鬼魂之身,吸纳自然气,抬手打出的,是阴气。

从根本上,修行之人跟鬼魂是一条线上的蚂蚱,而凡人压根不纳入自然气,就是在跟他们与之相反的另一条线上,当蚂蚱。

虽然大家都是蚂蚱,但绝对不是同一品种的蚂蚱。

当然,其中所属,大部分是由城隍鬼官等,算是官方势力导致的灵异。

但也有一小部分,

比如一些邪门歪道,他们同样有修行,其中有妖怪,鬼修,自然少不了人。

包含的颇为杂乱。

乍一看,好像“万念共生”的宏图大志。先在他们这里实现了。可实际上,都只是一群道貌岸然,自私自利之徒。

聚在一起的理由并不是为了团结,而是纯粹的,想要把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都变成自己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