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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回来了

“我去,真的假的?”

“那岂能凭白唬你?自然是真的。”

“那答应没?”

“没,唉,要是答应了,我哪里还需要自己提着斧头辛苦上山啊,早就驾驭飞剑去轻松伐木了。”

“噗,有汉哥,你这想法还真是,别具一格。”

“咳咳,虽说,我家爷爷没答应传仙法,可仙人报恩,总得落下来点什么,所以我家爷爷就说了个老掉牙的,讲,若是能得仙人保佑,小村百年安康,想必三太爷在天之灵,也能更显宽心吧。”

“那仙人答应了?”

“当然,仙人留下一柄飞剑,言,妖魔鬼怪,入门五十里,杀!百年平安,足矣。如今,那飞剑就在乡中祖宗祠。若不是不能轻易带走,我肯定拿来叫你瞧瞧。”

“哇,仙人,飞剑,唉,也不知我啥时候能有这个命?”

“哈哈,我爷爷说,天下事事皆有数,命里强求必不得。”

“说的真好,唉,有汉哥,那你就不觉得后悔吗?”

“后悔啥?我确实也想过,要是能跟仙人要点更好的该多好,可,人仙人可欠我啥了?虽然三太爷是我亲太爷,可三太爷终究不是我,我家爷爷就说了。这天底下最恶的事之一,就是打着骨肉亲情的名头,尽做一些利己害人的事。越是至亲,越要保留距离,持有尊重。”

“嘿,没想到今儿个还有幸能听有汉哥你,说一通这人生道理。”

“去去去,你当你哥是啥啊!这年头,就是老牛也是对着琴音喝一杯了。”

“哈哈哈,要是真有那样的老牛,我可一定要瞧一瞧。”

说着说着,故事落墨,那天边,也尽染黑。

月上柳梢头,人言醉轻微。

……

又是一日春来好时节,人家多欢雀。

桥头有狗汪汪叫,河旁鸡鸭过水桥。

罗小开总是起的很早,逼近跑腿的,总是需要提前活动。

原来客栈如今自然不止是一间客栈那么简单,但,对于客栈的生意,还是该做就做。掌柜说得好,人不能忘本,否则就成了畜生。

罗小开觉得很对,他自个儿的出身不值得夸,人生经历,也谈不上精彩。

所以,罗小开额外的珍惜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无论好坏!

无论好坏,都必须承认它的存在,并且,去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责任,这就是罗小开的想法,自然,也多亏了老人的教导。

老人能有这年头,也跟过去的那些事,脱不了关系。

也难怪,会有那么一个词儿。

叫大彻大悟。

先到了门跟,小二正擦桌子,见着叫声好,

听那后厨,精彩绝伦。

原来客栈并不管对外的送食,毕竟地方太小厨子太少,真要去管肯定饿死不少。

这会儿摆架势营业的,是给他们这群帮工的伙食。滋味鲜美,量大管饱。

屁股坐稳没一会儿,就开满了人,都是送外卖的。耳朵听说,最近掌柜的又在想营业新生意,也跟外卖一样,不过不送吃的,改送货了。

罗小开寻思,这送吃的不多,送货的,那不满大街都是?

这生意好做?

不过掌柜的肯定跟他不是一个路数,毕竟他穷命一个,也没大抱负,哪像掌柜的,奇思妙想,那抬手生钱,比给死人烧还来的快。

最气的,是这银子来的正大光明,也不见剥削。

唉,佩服是真佩服,羡慕也是羡慕,

但,喝完最后一口热汤,就得赶着去忙了。

主店不在客栈,而是包揽整个胡安小镇九成的专营馆子,酒楼。上门取货,按点送到,全都是靠一双腿,好在,也就方圆左右,再加上往远还有连趟的马车,也很方便,

辛苦吗?说句不,那就是骗人了。

但这钱赚的安心,也挺快乐的,

路上见见风景,听人聊聊话谈。

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这不,迎着黄昏天,接近快下班,就听那敲锣的开始遥街报暮。

罗小开踩着略显僵麻的腿,踏进原来客栈的门,快到饭点了,今儿个他下班的早,主要是待会儿有点事。

一进门,刚坐下,就见往楼上抬腿下来一个眼熟影子。

“唉,刘公子,这不刘公子嘛!”

那下巴角带着几根粗毛,略显邋遢,但眼中自有清光的书生听到声音望过来,也是露出笑容。

“小开!”

书生过来,两人做到一桌,

可是真熟人,绝不搞那些麻烦的礼节。

“刘公子,你上京回来了,啥时候啊?”

“就今天,刚落脚。”

“那收获咋样?”

“嗨,也谈不上收获,你呢,在这原来客栈干的如何?”

“老样子呗,每天吃喝拉撒,做梦没有,睡的安宁。”

“那不是挺好嘛,这天底下不知多少人,苦于难眠之痛!”

“刘公子,我看你脸色微坏,莫不是遇上什么糟心事了?兄弟我也不敢夸海口,但若是能尽一份力,绝对不含糊。”

“哈哈,有你这句话,我就很宽心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遇上一点,并不寻常的怪事。”

“哦?那皇帝老爷的眼皮子底下?还有怪事?”

“不是在京城,而是在旁处。”

“哦,具体讲讲。”

“咳,这事儿啊,还得从头说起。可能话有点长~”

“那,那还是改日吧,我待会儿还有要紧事。”

“怎么?莫不是士别多日,刮目相看,抱了娇娘?”

“刘公子,我见这京城莫不是有那熊心豹子胆,被你饮进去不少啊。不过,这你可就想多了,就算是我有那个心,但两袖清风,哪里敢啊!”

“你呀你,天天就用这借口糊弄自己。胡安哪里有那高门银子贵?不就是看对眼嘛。那若是真金贵的姑娘,也到不了胡安啊,那你是不知,那京城里的,别说千金贵门,就是那春楼红娘,也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只弹风月琴。”

“嚯,刘公子,你才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这春楼都能去了?”

“咳咳,全是顺应为之,顺应为之。”

“哈哈,这可是好事啊,何必这么不好意思。不知刘公子能待多久?”

“少则半月,多则两月。”

“这样啊,那等到改天,我再听刘公子你的故事吧。”

“好。”

……

书生的名字,叫做刘胜。

作为大齐茫茫读书人中的一个,刘胜可有特别之处?

自然是没有的,顺应理所当然的故事,这就是刘胜。

什么理所当然的故事?自然是,从普通的层面出发,由许多人认同的,人生轨迹,

跟那些有大抱负的家伙家伙不同,也不如那些能够为了自己的快乐就把一切都抛弃的家伙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