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历史小说 > 三国之开局程远志 > 第六章 人如蝼蚁命如纸

第六章 人如蝼蚁命如纸

求生之路还在继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被暮色逐渐笼罩的天空上, 飘满了一朵朵的火烧云,像一块块自由放射出来棉花糖,徜徉排列,透过火烧云,依稀能看到苍穹上一片蔚蓝。

西边草从里,两只野兔竖起长长的耳朵,悄悄探出脑袋,其中一只灰兔黑褐色的眼珠转了转,迅速从程远志脚边窜了过去,隐入东面草丛。

另一只白兔有样学样,以更敏捷的身姿从他身前飞速掠过,荡起一阵灰尘,追随灰兔而去。

又过了片刻,黑暮把蓝天完全吞噬了,四下里灰暗起来。

程远志失望的同时又纠结万分,他知道,在避开关羽张飞杀祸,解决邓茂隐患,经历了兽坑陷阱后,并不意味着自己安全了。

这个时代,能够威胁到他生命的危险还有很多,野兽袭击、地震、星陨、天漏、山喷、瘟疫、战争等等。

行事不谨,指不定哪天就会莫名GG。

照此来看,最后一次复活机会就极其珍贵了。

他本想与系统沟通一下,顺便谈谈感情,再提点条件。

可惜呼唤了千百次,系统却毫无回应。

“我必须要彻底摆脱眼前危局!”

“嗯,这次读档到两军交战之时,说明之前谋划是正确的。”

“但并没有直接读档到十里外的大树上,那就说明我独自跑路的策略是错误的!即使不掉进陷阱,也会大概率死于其他意外。”

“会是什么意外?需要带一群人才能度过?”

“可带着一大群人跑路目标太大,极容易暴露,而且,这十几个黄巾力士都被张角洗了脑,根本不会跟我走,难道说经历白天惨烈一战后,他们改变了想法?”

“不对!他们只是不愿投降官兵,并非不愿跑路,也从未说过不愿跟我一起跑路,嗯,一定是这样!”

思及此,程远志沉声唤道:“来人!”

十二力士掀帘而入,力一打头躬身道:“大帅有何吩咐?”

他原本并不叫力一,只是大帅为了方便称呼,依次从一到十二给众力士起了新名。

看到大帅,力一等人就会想到白天的遭遇战,在大帅的英明指挥下,黄巾军逼退三尊杀神,大帅的形象也在所有黄巾部众心中瞬间膨胀,神圣起来。

他们连忙正了正身姿,态度比以往恭敬许多。

程远志很满意力士们的表现,斟酌着言语道:“涿郡城高池深,怕是极难攻取,本帅打算率人投……前往太行山,寻一处好地,做长久打算。”

众力士一听到“投”字,神色俱是一变,及听到后面内容,顿时松了口气:

“我等愿听大帅差遣!”

今日一战,几乎打掉了涿郡城一半有生力量,收获了数百套兵器,以及一些马匹。

有鉴于此,众人此刻满腔激奋,对大帅言听计从。

平时他们可没有这么听话,比如,那些令旗杆子挥断了都叫不回来的部众。

果不出我所料,他们愿跑不愿降......程远志微微颌首,吩咐道:

“力一、三四五六……十二,本帅现提拔你等十一人为副将,每人统领两千部众,在本帅离开这段时间,扎营此地,是攻是守,可相机行事。”

“力二,到营中挑选身强力壮者五百人,随本帅前往太行山。”

闻言,众人大喜过望,连连拱手应诺,同时感恩戴德。

他们双手赞同大帅这个安排,黄巾军里,渠帅虽只能有一个,副帅却可以有无数个。

如今眨眼的功夫,他们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帅,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有人满意,就会有人不满意。

力二此刻就哭丧着脸,暗戳戳想道:“难道是因为俺没有送礼给大帅,所以被‘特殊照顾’了?”

这并非胡乱猜测,力二是有根据的。

就在击败刘备军后不久,他分明看到,力一等人悄悄塞给大帅一些黄白物什……

十二力士里,就只有他不曾给给大帅送过礼物。

十二力士里,现在也只有他不是副帅。

这怎能不令他多想?

他生性耿直,打仗时谨守护卫职责,从不离大帅左右。

如此,自是得不到什么好东西。

而力一等人,却总是偷偷开小差,去战场上摸鱼。

唉……都怪自己太蠢笨!

力二如是想着,垂头丧气出了帅帐……

不一会,选好五百壮士及五十匹战马,还有大帅特意嘱咐的,视之如宝的五包粮食,回来复命。

程远志挥手止住想要说话的力二,手挽马缰当先,趁着天刚擦黑,率众上山。

再不走就走不了啦……

翻过山,下了坡,视线里再看不到涿郡城,程远志这才命人点亮火把,加速前行。

暗夜中,不知跋涉了多久,直到身后极遥远处出现火光,众人回头看时,才惊觉距离大兴山至少十五里开外。

众人气喘吁吁,马匹打着响鼻,不安的踢踏着蹄子,程远志高举火把,喝令住部众,原地歇息。

部队停下后,整个世界忽然安静了下来。

山野间,虫鸣声渐隐,“沙沙沙”声渐起,由远及近。

是大型野兽的脚步声……

刚松了口气的众人,瞬间又紧张起来。

一匹比牛犊子还大的灰狼,忽然出现在众人视野中,黄巾部众的正前方。

大灰狼头顶上有三撮间距相同的红毛,如火如荼,身上皮毛油光丝滑,粗壮的四肢缓慢又稳健的往前迈了几步。

仿佛王者在巡视领地。

它微微咧开嘴,猩红的舌头伸出老长一条,口水“噗哒,噗哒”往下滴着,一对绿油油的眼珠,在火光下反射出渴望的光芒。

“狼……狼……狼王!”

力二整个人都拧巴了起来。

他是猎户出身,深知野狼饿极了的时候,是不怕火的!

话音刚落,又一匹狼出现在远处……

二匹、三匹、四匹……七匹!

二十匹、三十匹、四十匹……

出现在周围的狼越来越多,很快就数不清数目。

粗略估计,少说有几百只!

“狼…狼…狼群!”力二连舌头都拧巴了起来。

程远志心下慌乱的同时,忽然有点明白,自己为何不能在大树上复活。

一个人在那个位置复活,再走几里就进了狼窝。

再过半天,就变成了狼粪。

再过一天,就分解成了细胞,分子。

程远志很清楚,一只狼并不可怕,一群狼才是最难对付的。

恰好这里就有一大群狼。

狼过三,人腿软;狼过七,虎难敌;狼过十,谁来谁死!

狼群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们是有组织。有分工的族群。

如果几只狼朝一个人发起攻击,它们绝不会同时咬在一个部位。

而会是一只狼咬喉管,两只狼奔左右手,两只狼目标左右腿,此时如果还有一只狼,那么它的目标一定是人雀。

狼是一种没有武德的野兽,与人搏斗时,它的目标一定是人体的最脆弱,最致命的位置。

这与狗截然不同,狗是有底线的,它只喜欢咬肉多且肥美,却不致命的部位。

比如屁股,比如……小腿肚。

程远志看了看无边无际的狼群,又回头看了眼瑟瑟发抖的马匹,抱成一团的五百勇士,觉得自己今夜怕是凶多吉少……

没来由的,忽然想起一则笑话:

一个人在野外孤身遭遇野狼的话,不要转头逃跑,因为人类永远没法和狼比速度。

也不要尝试反抗,那会惹来狼群的疯狂报复。

正确的做法是站在原地不动,与狼群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

这样,就会死的比较有尊严一点……

…………

灰色狼王凶残的目光分别在人群跟马群身上逗留片刻,旋即纵身跃起,直扑程远志面门。

它觉得站在最前面这个人有点傻不愣登,甚至一爪就能拍翻……

千钧一发之际,不等狼王空中落地,程远志以滑跪姿态往前一冲,手中刀轻轻往上一举……

“刺拉……”

紧接着就听见一声凄厉的嚎叫……

狼王从程远志头顶掠过,“啪”的一记跌落在地,而后迅速跳起,哀嚎着撤了回去。

一股殷红的鲜血,从它腹部快速涌出,瞬间染红了地面。

程远志舞了个帅气的刀花,啐道:“本大帅打不过张飞关羽,难道还打不过你这个孽畜?!!”

逼还没装完,就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被开了膛,自知必死的狼王半趴在远处,目光冰冷的看着他。

就像看一具尸体……

然后扬起脖颈向天嚎叫……声音冰冷且愤怒。

收到命令的群狼四肢蹬地,张开血盆大口,一窝蜂冲向人群……

此时,程远志已经迅速退回到部众中间,把自己的身体藏在层层黄巾力士后面。

接下来的战斗惨烈无比。

狼群似乎根本不惧死亡,不惧疼痛,发了疯般,前赴后继冲进人群,拼命撕咬起来。

程远志此时已经没有一丁点逞英雄的想法,一边指挥部众杀狼,一边下令放火烧山。

期望火能够驱散狼群。

五百勇士一个个倒下,倒下的人再也没能站起来……

但狼群倒下的更多。

夜,深沉如水。

相隔十五里的两个地方,都是火光冲天,都在上演着生与死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