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孙鲁婉欢快离开的身影突然停住,转过身来,惊异之中夹杂着一丝肯定的意味,“这,是酒的味道?”
孙鲁婉本来因为欢快的心情忽略了馥郁的酒味,此刻却似乎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不错,这的确是凯偶尔得到的美酒,”程凯举起手中仅剩的那一坛酒,苦笑道:“本来是打算送给吴侯的,可惜只剩下一坛了。”
“呀!”深知自己父亲爱酒的孙鲁班娇呼一声,接着迅速转过身,声音略高地嘟囔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走了走了。”
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
程凯愣愣地站在原地,无奈地摇摇头。真是,自己难不成还能向她父亲告状不成?不过,这送给大都督两坛,却只送给吴侯一坛,怎么感觉有些不妥啊?
是回去把最后一坛取来呢?还是就这样过去呢?
程凯想了想,哎,也罢。自己就这样回去的话,恐怕才是真的不敬吧?即便到时候孙权因为少了一坛酒而心生裂隙,自己也认了,反正不是自己的锅。
拍拍仍然愣在原地的那名士兵,看着对方略显迷茫的目光,程凯不由调笑道:“干嘛呢?想喝酒了啊?”
士兵被这么一拍一笑,才清醒过来,不过还是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怎么会有,如此香的酒?”
士兵尽管只是一个大头兵,但是好歹是孙权吴侯府的卫士,勉强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平时吴侯宴请宾客,如果运气好,也能轮到值守在门外的职务,自然也没少遇见美酒。
可是,以往那些吴侯口中的美酒,却似乎与这碎裂坛子中的美酒相比,都不值一提。就好像萤火之光比于皓月之辉,若非要相提并论,那只能是自取其辱。
“呵呵,”程凯自然没有向一个士兵的解释的必要,呵呵一笑,“我们继续走吧,主公或许还等着呢。”
“哦哦,对。校尉,这边请。”士兵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已经算得上是逾矩了,自己一个小小的士兵,哪里有资格去了解这些?
……
孙权站在高楼上,看着程凯跟在士兵后面慢慢向着书房的方向走去,不由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转身下了楼。
“婉儿,也不小了啊……”
随着孙权的离开,本来洁净整洁的阁楼,却多了一个破碎的茶碗儿,也多了一道鲜明的掌印。至于是怎么发生的,那些打扫的侍女们自然不会想到,那居然是他们敬重的吴侯在看到一坛美酒被打碎的时候,一时激动而留下的。
……
程凯跟在士兵身后,兜兜转转来到了书房外面。
那士兵向着把守在书房外面的两个士兵大大咧咧地拱了拱手,“大哥,奋威校尉已经到了,不知主公……”
把守书房门的士兵却是认真地打量了程凯一眼,继而微微拱手笑道:“校尉,那可真是不巧。不久之前主公刚离开,不知道去哪儿了。”
“哦,无妨。”程凯拱手,“那凯改日再来?”
“不必了!”话声未落,一道雄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众人循声望去,除了吴侯孙权还能有何人?
“拜见主公!”众人赢行礼。
“都起来吧。”孙权看起来很是高兴,方正的脸上挂着淡淡和煦的笑容,双手虚托,示意众人起身。
“世民,汝且跟孤来。”淡淡地吩咐一声,孙权径直进了书房。
程凯自然不敢怠慢,与带路的士兵用眼神道别之后,托着仅剩的一坛酒紧跟着进了书房。
虽说是书房,但是孙权的书房与后世常人的书房却有着不小的区别。没有书架,也没有摆放太多的书。仅仅只是在桌面上放着几本翻到某页的书籍,除此之外,便只有文房四宝、桌案小榻,显得十分简单。
孙权跪坐在主位。程凯跪坐在孙权的对面,隔着一张桌案,轻轻地把酒坛放在身边。
“世民,昨天大都督来跟孤说,世民得到了一种制酒之法,能够酿出这世上最美最香的酒?”孙权笑问,目光却不时飘向一旁的酒坛。
“回主公,这是不是世上最为醇香的酒,凯不敢断言。但是如果单论烈度,凯自问应该能够当得起大都督的夸赞。”
“哦?孤知道世民不是说大话的人,想来此酒必有非常之处,不知道孤有没有那个荣幸得以品尝啊?”虽是询问,但是其中却带着些许的不容置疑,不容反驳。
程凯连忙屈身,“主公说笑了,能够为主公奉酒,是凯莫大的荣幸。其实本来得到这一美酒的时候,凯就应该第一时间献给主公的。只不过因为凯见识短浅,生怕把寻常美酒当作宝贝送给主公引得主公不快,因此先让大都督品鉴一二。”
“嗨!无妨无妨,”孙权摆手,却是调笑道:“世民还不开封,让孤在这里干等着吗?”
“诺!”程凯高兴地唱了声喏,右手猛然用力,将坛封拔起。仅仅只是转瞬之间,香气便瞬间弥散而开,沁人心脾。
孙权如同吕蒙那样单纯闻到酒香就仿似醉了一般暂且不讲,甚至程凯都听到了门外站岗值守的士兵像猎犬一样猛嗅的耸鼻声,险些笑出来。
从短暂的迷醉之中清醒过来,孙权哈哈一笑,仿似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酒樽。程凯都没来得及反应,给孙权倒酒呢,他自己就已经满满地搂了一杯,放在鼻尖,深嗅,脸上满是回味的神色。
一口酒饮入,并没有立马咽下,而是在口腔之中慢慢回味。程凯看着孙权的动作,再看到他已经有些扭曲的脸庞,心中不由偷笑,这是真正的好酒者啊。这才是文人世家正规宴席上的饮酒方式,看起来便赏心悦目。
与那些粗犷的将军们牛嚼牡丹,二师兄吃人参果一样,仅仅只是在口中过一过,等有感觉的时候,酒都已经完全下了肚儿,哪里还有什么滋味可品?即便是再香再醇的美酒,在他们口中也仅仅只有“烈”这一个优点了。
文人则不同,慢条斯理,虽然外人看来或许有些装的成分,不过确实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品味出白酒的醇香。
当然,之前那种水酒,其实也没有什么滋味可言。不管是大碗喝酒,还是轻酌慢饮,更多只是外在的不同。
但是,白酒嘛,就是要小口喝,慢慢地喝,才能品味出其中的滋味。
程凯心想,该不会以后那些大老粗将军们也会开始小口喝酒的生活了吧?那可就太影响他们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了呀。
不过,倒也是。后世即便是再怎么爱酒的人,又有哪一个能一大碗接一大碗地喝酒?白酒与水酒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是不是有意无意地帮助那些大老粗们“文明”了许多啊?
Ps:单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