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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贪吃熊

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最后一句岔到十万八千里,文臻已经笑眯眯端了梯子来,“自己爬下来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老妇人斜睨她。

“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哟!”

“腿不行啊。”老妇人捶着腿愁眉苦脸说。

文臻自顾自坐下来,“猪蹄也快冷了哦。”

“砰”一声,跳下来了,梯子都没用。

宛如一头熊落地,汤晃了三晃。

“哟,腿不行。”文臻盛汤装饭,头也不抬。

“嗤,我这腿能是好的吗?我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孙不得把我就地给捆了?”老头一摇一摆在桌边坐下,一抬头看见随随便便挂在灶台边的小布包,随即目光便转了过去,别说表情了,连说话语调都没什么变化。

文臻也仿佛并没看见,好脾气地把饭端上来,头一抬,心中忍不住“哟呵”一声。

这哪是老妇人哪。

这是人妖哪。

鬓边一朵海棠花就不说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说了,一张面盆大脸也不说了,可这大脸上,粗眉广额,嘴大如瓢,红红的胭脂吊着鱼尾纹四处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夹在深深的皮沟里,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妆容效果都没这惊人。

文臻觉得自己手里的碗在颤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杀。

当“老妇人”一脸不耐烦地一伸手把头发连同海棠绿叶的发髻抓下来,露出光可鉴人的秃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观都想自杀了。

你说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怎么会连异装癖这种设置也有呢?

还没等她表示一下复杂的心情,老家伙一抬头看见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这么小的碗怎么够吃?”抬手就拿了一个巨大的汤碗,把锅里的饭一股脑都盛了,堆得岗尖。只给文臻留了半碗饭的量。

文臻还没坐下来,老家伙已经落筷如风。

“好猪蹄,表皮软糯弹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润,啖肉尽而香气犹存唇舌之间,猪蹄的腴美和筋道尽在其中。”

“好青椒鸡蛋,青椒脆爽,鸡蛋鲜嫩,微辣香咸滋味饱满,小菜可见大心思。”

“好猪肝!猪肝嫩滑是为君,菌笋之鲜便如臣,君臣相济,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显老,少煮带毒,能将豆角制得这般清新脆鲜,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顿饭就听见他巴拉巴拉说话,还不影响吃饭。速度极快,文臻这边饭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经搁了筷子。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初尝文臻厨艺的人,吃得盆满钵满,相反,他每样菜也只吃几口,饭更是只选了最为香软的部分浅尝辄止,吃饭时的速度和优雅不成正比,形体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丢,喝道:“上茶!”

文臻头也不抬,递给他一碗……米汤。

老头一顿,若无其事接过,如品茶一般,从容啜饮一口。

他还真认认真真喝了三口,才开始……吐槽。

“猪脚近骨处肉微紧,应该有短暂窖藏,不是今日刚刚屠宰。”

“豆角有几根微韧,应该是昨日午后采摘。”

“青椒应该是城西白头山附近土地所种,此地土力略薄,种出的青椒辣度有余水分不足,不如城南我们家那块地种出的青椒多矣。”

“至于鸡蛋……如果那鸡能喂点松子那就更好了。”

“唔唔。”文臻随便点头敷衍他。

“吃饱了,我走了。”老头起身,目光在小布包上扫过,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坦然向外走。

文臻没起身,笑眯眯挥挥手,“拜拜。”

“拜拜什么意思?”

“再见的意思,但一般其实表示的是最好再也不见。”

“只要你不开伙就行。”

“闻家这种厨王家族,会克扣你老人家的伙食?”

“世间万技,需要的都是全心浸淫心无旁骛,一群沉浸在争权夺利中的人,能有多少心思琢磨出精彩绝伦的菜来?”老头呵呵一笑,“今晚这顿,已经是自从我不能下厨之后,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了。”

文臻目光落在他手上,先前她就发觉了,老头看似行动利落,但是一双手总在不自觉地震颤。

一个热爱厨艺的厨子,落到这样的下场,便满身绮罗,终究难免英雄末路的凄凉。

文臻并没有探问,也没有表示同情,只是开始收拾碗筷,随随便便,如同对多年街坊一般招呼,“那明儿再来,早饭想吃什么?”

“蟹黄汤包。”

“好啊,您老记得明早先下池塘摸几只蟹来。”

“汤包!”

“好的,早餐时间辰时一刻,请准时前往餐厅,过时不候。”

老头挥挥手表示知道了,文臻看着他像一只笨拙又灵活的熊,爬过高墙,穿过迎春花丛,不见了。

过了一会,砰地地面又震三震。

又过一会,隔壁传来瓮声瓮气的声音,“夜里如果听见什么声音,别理会。”

“哦?”

“不过如果你自己院子里有什么异常,你还是要理一理的。”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