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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打拐

方宵的不配合,让男人的眼里闪过一丝狠戾。他赔着笑脸,冲警官说道:"随便我说什么,我家妹子都肯定会否定,说不定她跑出来的这些天,连假身份证都弄好了。我们真是兄妹,不信您可以问问车上的乡亲。"说着,还指了指车上的那些妇女和孩子。

被男人的指头点着的人,忙不迭地点头附和。而其余人却是低下了头,不做声。方霄一见这情况,笑了起来,问那点头的妇女:"大姐你贵姓。"

"俺,俺叫苗二妹,他大妹子,你还是跟你哥回家吧。"那妇女看了男人一眼,大着胆子说了一句。"这位大姐,你家住哪里?"方霄又问了一个问题。

那妇女此时却不敢接话,她低着头,把头撇向了一边。方霄转头看向那个男人问道:"请问你家住哪里?"

"妹子,你糊涂了不是,出了门连自己家在哪里都不记得了,是不是生病了。妹子你还是赶紧跟哥回家去,哥叫人来给你瞧瞧。"

方霄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眼睛一眯,说道:"白狼,N市前山镇吴佩乡王家屯人,今年三十五岁,打拐办重点抓捕对像,今年二月份从w市逃脱,至今还在追捕中。”

白狼一听方霄的话,眼睛就眯了起来,手里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把刀来,不管不顾地向方霄冲了过来。

“如果我是你,就会赶紧逃跑。”方霄也眼睛一眯,脚步一错,整个人轻飘飘地飘离了两米有余,让冲过来的白狼一下子扑了个空。而刚刚过来调停的警官,此时也反应迅速,在白狼冲过来的同时,也扑了过去,在白狼扑了个空的时候,一把把拧过他的胳膊,把刀从他的手上夺了过去。方霄见另外两人居然要冲过去帮白狼,冲着还坐在原地的壮壮吼道:“壮壮,咬住。”说着,把手里的包包向着那个被壮壮咬过一口的家伙身上丢了过去。

壮壮听到命令,立刻跳了起来,一下子扑向包包,几个狗爪印在了那个倒霉家伙的脸上。那家伙见到壮壮扑过来,心里有了阴影,一下子抱着脑袋就重新蹲了下去。壮壮一口叼住方霄丢过去的包包,也不管那人抱头发抖,在方霄的手势下,就地坐在了那人的旁边。

而另一人见两人都被抓了起来,知道大事不妙,推开人群就向山坡方向逃窜。方霄一看他跑的方向,立刻收住脚步,那里面还有几个警官在,他一准儿跑不掉。她慢慢走到壮壮身边,从它嘴里把自己的包包取了回来,摸摸它的头,把壮壮表扬了一顿,承诺一会儿给它买火腿肠吃,壮壮的尾巴摇得更欢实了。

那位警官把白狼和被壮壮看管起来的家伙铐在了一起,笑着对方霄说道:“你养了一条好狗,真是太聪明了。”

“那是,我家壮壮可是最聪明的。”方霄非常坦然地接下了对壮壮的夸奖,还在它的脑袋上重重的摸了摸以示喜爱。警官眼含笑意地看着最后那家伙逃跑的方向,说道:“别担心,那里有我的同事,他肯定跑不掉。姑娘今天立了大功,当然,还有你的狗,一会跟我去局里做个笔录吧。”

“算了,其实我还是很害怕的,不过壮壮今天确实很勇敢,我只不过是被那几个人贩人搭了讪,我想,真正的受害者,应该是这车上的人,警官还是把他们带回去,就够白狼进去反省了。”

“姑娘对白狼的事情知道的还挺清楚的。”警官不经地说道。

方霄了然的点点头,把网上通辑名单翻了出来,只见上面第一张头像,正是白狼的。她把手机递给警官,说道:“正好我刚刚在看这条新闻,所以有了警觉。还是你们的工作做的到位,否则,我说不定看到有这么多的妇女和孩子在车上,就会把他们当成好心人了。”

那警官接过方霄的手机翻了几下,见网页打开的时间,在二十分钟前,的确就你方霄所说的,正好在遇上白狼前看了这则通告。心里暗自庆幸,还好小姑娘运气好,人又机警,正好带了条胆大的好狗在旁边,否则,还真等不到他来救她。把手机还给方霄,说道:“姑娘贵姓,这是要去哪里?”

“我叫谢霄,今天只是出来遛遛狗的。大狗总关在家里不好。所以要时不时带出来走走,我准备带他到前面的开阔地去,让它自由地跑跑。”方霄指着道路拐弯的一大片空地说道。警官抬眼一看那里已经有两只大狗,被自家主人指挥着,在空地上欢快地跑跳着。

“行吧,那就不耽误你遛狗了。”警官点点头,示意方霄可以牵着她的狗走了。

方霄立刻牵着壮壮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她转弯到了那片空地,回头时,见又有几个警官,扭着刚刚逃跑的人,也向那辆车走了过去。同时,那三个流浪汗也被押送了出来。最先冲过来的警官指着方霄的方向,给另外几位警官说了些什么。而那三个流浪汗也顺着警官指的方向看了过来。他们一见到壮壮的黑毛,立刻浑身都抖了起来,他们不知道冲着警官说了什么。那几个警官互看了一眼,商量了几句。接着两名警官就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方霄皱着眉,把壮壮的绳子放了开来,随手从地上捡了根棍子,使劲朝远处一丢,壮壮兴奋地就追着那根棍子跑,而方霄把棍子一扔,就后悔了。原来在她没注意的情况下,她使尽了全力,那根棍子居然一下子就被她扔得没了影,另两位遛狗的同僚,眼珠子都差点瞪了出来。没看出来,小姑娘看起来斯斯文文,力气居然超乎想象。

方霄一看兴冲冲跑远了的壮壮,一跺脚,也跑了过去,这次,她注意控制了速度,可是,也跟百米冲刺差不多,让那两个人看得很是吃惊,原来,这小姑娘不仅力气大,这跑起来,简直就是专业级的,眼看着就追上了那条早就冲出去的狗狗。两个家伙也不遛自己的狗了,他们看着方霄跑远的方向,都觉得新鲜。

“两位同志,请问刚刚在这里遛狗的姑娘去哪儿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两人回头一看,是两名警察,赶紧点头说道:“你是说跑来遛一只边境牧羊犬的小姑娘吗?她追着她的狗往那边跑了。”其中一个遛狗人指着一个方向,兴奋地说道:“我还从没见过比她跑得更快的姑娘了。居然她的狗狗都没她速度快。”

“她的力气也不小,就那么随手一扔,那根棍子就没影了,她那只傻狗还兴奋得跟啥似的去追。”另一人赶紧补充道。

两个警察互视一眼,都觉察出来不对劲,他们互视一眼,都朝着方霄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手也放在了腰间,随时准备取出藏在腰间的手枪。两人向前走了一段路,转过一个小土坡,眼前豁然开朗,一马平川,连个林子都没看见,却是没见到那位走掉的小姑娘和她的狗。两人仔细地把前方看了看,真是什么也没了现,都觉得古怪。其中一人取出对讲机,把这里的情况此行的队长通报了一声。那队长想了想,就让两人撤了回去。那姑娘太过古怪,还是不能让自己的队员去冒险。等回去后,把那姑娘的情况向上级通报后,再由上级做决定算了。再说,那姑娘还帮他们捕获了一个拐骗团伙,按说,应该要表扬那位姑娘的,既然那姑娘走了,就算了吧。

于是,两名警察就听令地转了回去,把拖拉机,拖拉机上的那群妇女孩子,三个拐子和三个流浪汗一起押回了警察局。

方霄却是借着小土坡的遮挡,转过小土坡就抱起壮壮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奔起来,几个起落间,就回到了那片林子里,重新跳到了最高的那棵树上,看着那两个警察跑追过去又空手而归,眼看着他们离开。一低头,却看到林子的两边已经是围起了警界线。还有两队人正在那里挖着泥。

方霄拍了拍胸口,还好她是从树梢跳过来的,壮壮也乖觉,居然没叫。低头间,正好见到壮壮盯着那两群人,嘴巴大张,一副想叫的神情。方霄赶紧抓住壮壮的长嘴,比了个禁声的手势。看着远处车来车往的大路,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现在才早上九点钟,壮壮和自己都还没吃饭。虽然,陆衣给她留下几支营养液,只是,那东西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太合口味。能买些其他吃食,当然是最好的。

眼看着林子两边的人,一边挖,一边拍照,工作得很认真。方霄再次看向远处的道路。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明晃晃的阳光下,行人几乎看不见了。只有来往的车辆,越来越多,而且是大货车居多。

方霄觉得,以自己的身手,搭个便车应该不成问题。于是,抱起壮壮,再次向林子外面跃去,选了几乎没有车辆来往的时间,方霄几个跳跃,落在了路边。她一个闪身,躲到了行道树的背后。耳朵却是支着听路边的动静。没一会儿,一辆大货车飞驰而来。方霄在货车路过的瞬间,一下子跃到了货车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