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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惹事不怕事(修)

施舍?

洛泉那双极好看的杏眼沉了沉,讽刺的回味着这两个字。

冯霜月如今的吃穿用度,拥有的公司、豪宅、豪车、佣人和地位,哪一样不是从原主的父母那抢来的?!

当初的冯霜月只个父母双亡是街头流浪的小乞丐,被原主外公外婆好心收养,悉心照顾视为己出,却不承想竟养了个白眼狼。

冯霜月嫉妒原主的母亲徐银乐生来就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出生在富有人家,吃穿不愁,长得好看,身边几乎人人都爱她!而自己,却总是到哪都不如她。

她偷偷在老人家的遗嘱上动手脚,将他们本要传给徐银乐的公司法定所有人改成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一夜间,她成了A城最大牌时尚娱乐公司的老总,拥有了徐家的一切,将徐银乐夫妻从住了二十多年的家中扫地出门。

如今竟然用这本属于原主一家的东西来施舍给她?

什么叫忘恩负义,什么叫不要脸。

这就是了。

洛泉冷冷的轻扯嘴角,吐出三个字。“不用了。”

以她现在的身体素质,就算一个星期不吃饭也没有任何问题。

“哼,不识好歹——出去可别说我虐待你,是你自己说不吃的。”

在冯霜月眼中,洛泉就是这样一个仍人拿捏,却一声不敢坑的怂货,因此并没有觉得她的表现有哪里不对,于是翻了个白眼,继续做她的面部美容保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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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泉进到一楼走廊尽头,这个杂物间改的卧房。

房间对着花园的后面,有一扇小窗,里面堆满了旧物,东西多的地上差点没地方落脚,只有靠墙的一张简易木板床,门后面贴着一面全身镜。

她将身上闷热的校服外套脱下后随手丢在一边,露出里面的白色短袖衬衫。

上面写满了不堪入目的红字。

这便是冯霜月的女儿,原主的表妹,冯路干的好事。

她趁原主不注意,偷偷用洗不掉的红色油性笔在她的每一件短袖上乱涂乱写,害的原主每次出门只能在短袖外加个外套,如今正值闷热的五月天,等上完学回来,衣服里全是又臭又黏的汗水。

也托她的福,原主穿成这样,走在路上没少被人指指点点。

洛泉站到等身镜前。

镜子里的人个头将近一米六,瘦弱纤细,皮肤白皙剔透。如果是作为一个男生来看,确实有些娘过头了。

那厚重的刘海长的过分,将巴掌大的脸遮去了大半,看着让人只觉得阴森怪异。

“啧啧,真可怜。”

她摸着脸上那一道道口子,这都是在学校训练课上一对一的时候,被人故意伤在脸上,虽然伤口不深,但总归伤的是要紧的部位。

洛泉将碍事的长刘海撩起来,看向镜中,不免有些吃惊。

细而弯的柳眉,小巧精致的鼻梁,不点而朱的樱唇,尤其这双琥珀色的杏眼,眼睛上下一眨,那长而翘的睫羽便上下翻点一下,眼眸深处,似乎藏着一池春水……

像,太像了!

这重生后的脸……竟然和她本人有七分相似!

这究竟是巧合,还是?

她原样的将刘海放下来,并没有打算在形象上改变什么。

一来太过引人注目,二来顶着这样一张脸出去,很难让人不怀疑她其实是个女生。这样她冒名顶替别人事情就露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