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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杀人魔的鲜血盛宴

王有为一副无辜相,完全搞不懂状况:“我愿意自首,只要你们带我出去。”

孟明眼睛一眯,让林玲询问细节,王有为对答如流,完全吻合林玲记忆中的事件经过。

“再不走,那疯子又要来了!我看见他捂着肩膀,断了手臂,是不是你们干得?”

林玲觉得王有为的神情不似作伪:“孟明,应该是他本人,不像假冒的。”

孟明似乎被林玲说动,点头道:“好,你别动,我过来扶你。”

王有为异常虚弱,嘴唇紫得发黑,胳膊腿上满是淤青,走都走不稳。

王有为见孟明卸下防备,顿时松了口气,扔掉手里的石头。脑袋无力垂下,脸上忽然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然而,孟明走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对林玲使了个眼色,随即一抬手,一条翠绿妖藤延展伸长,绑住了王有为的身体,且有越缩越紧的趋势。

王有为痛得呲牙咧嘴,吸血藤的刺扎在肉里,吸收他的鲜血:“你……你干什么!”

“别装了,查克拉,我知道是你。”孟明神情渐冷,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愤怒到了极点的孟明一口牙齿都快咬碎,此时的他别说是杀人,非得把查尔斯·克罗德给千刀万剐,方能泄他心头之恨!

王有为的面孔好像蜡烛般熔化,整张脸连同右手臂一齐腐烂,掉落在地上,类似一摊烂肉。

孟明看得直反胃,这到底是什么诡异的能力,能让他变化自如,完全模仿成另一个人。

“我只有一点不明白,你为什么又看穿我的变装?”查尔斯两次被孟明识破,

孟明呵呵一笑:“你是个杀手,那么你会记住自己杀过多少人,又是怎么杀得吗?”

杀人魔】查尔斯摇头,死在自己手底下的人数不胜数,他从不记得,也没必要去记。

“同理,一个骗子怎么记得住自己骗过多少人,又是怎么骗得呢。”孟明抽出牙狼之刃·改,一剑刺向查尔斯的脖颈:“而你,记得太清楚了!”

“你以为你能杀得掉我?”查尔斯虽然失去了一条手臂,战力下降不少,但战斗经验之丰富,远超孟明。

杀人魔】查尔斯手掌一摊,血色剃刀从袖管里滑出来,刀片一撩,割断了捆绑在身体上的吸血藤。

剃刀斩出三道血红气刃,拦住了孟明的攻势。

孟明靠着战斗反射Lv1,方才与失去一条手臂的查尔斯打个平手。

两人战斗逐渐白热化,孟明处于极其不利的状态,因为他不能被剃刀伤到,不然杀人魔的酷刑一旦发动,立刻就要失去战斗能力。

相反,杀人魔】查尔斯几乎没有弱点,不怕受伤,而且流血越多,力量与速度反而提升了许多。

“糟!”

杀人魔】查尔斯骤然双脚连蹬,侧踏墙壁,如同武侠小说里的武功高手,使出了飞檐走壁的技巧,绕到孟明身后,一剃刀斩下。

孟明的后背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百倍剧痛刚要来袭,就在万分之一秒内,他五指一挥,一道圣洁的光芒笼罩全身,伤口速即愈合。

查尔斯的手掌却冒出青烟,有如被灼烧了一样。

孟明的后背尽管隐约作痛,但不至于丧失战斗能力。

“你!你怎么可能拥有神的恩赐!这不可能!”查尔斯怒目圆睁,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之事。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你是亵渎者!”查尔斯单手抱住脑袋,神情逐渐狰狞:“你这该死的虫子!亵渎神灵的堕落者!”

查尔斯的信仰遭受亵渎,这是他决不允许的。因为在他信奉神灵之初,他便发誓杀尽世间所有亵渎神灵之人!

孟明不知道查尔斯为什么这么激动,不过却明显感觉得到这老变态要拼命了!

杀人魔】查尔斯把血红剃刀往胸口一插,割开一个口子,鲜血汩汩流出,剃刀犹如活物,饱饮鲜血。刀芒登时暴涨三尺,像是星球大战里的激光剑。

这也是杀人魔】职业的最后一项能力:杀人魔的鲜血盛宴,用鲜血换取力量,全能力提升。

嗡!查尔斯一刀横斩,血色气刃轻易没入岩石,割开一道一米多深的切口。

查尔斯变得奇快无比,瞬间来到孟明跟前,血色剃刀全力一斩!

孟明处变不惊,弯曲手肘,似乎是要用银白手甲格挡!

“挡得住嘛!”查尔斯狞笑一声,他有自信凭这一击能把孟明整个身体直接切成两半。

当!

一声闷响,一面正六边形的透明屏障荡开层层涟漪水纹,挡下了查尔斯必杀的一击。

查尔斯固然愤怒,但理智未失,他回头一看,林玲在他身后,平举双手,宛如在施展什么法术。

“该死的神觉者!”

杀人魔】查尔斯立即掉头,切换目标,准备先杀林玲,再宰掉孟明。

他脚下生风,须臾之间跨越二十多米,血色剃刀血光再涨,一直戳到天花板!

“林玲!快!”孟明大吼一声,顶着扭曲屏障直冲查尔斯。

林玲双手一撑,也撑开了一重扭曲屏障,向前一推!

两人呈夹击之势,双重扭曲屏障一夹,像两面厚实的玻璃,彻底把杀人魔】查尔斯夹在两道扭曲屏障的当中。

查尔斯被两面牢固的扭曲屏障夹在当中,整个身体漂浮在空中,双脚不断踢蹬。

“孟明,我坚持不了太久!”

林玲的扭曲屏障形状不规则,且若隐若现,随时都有可能消失。这是因为她刚刚获得新能力,还不熟练。

孟明心无旁骛,再次施发初阶恢复术Lv1,牙狼之刃·改包裹洁白圣光,穿透屏障,直刺查尔斯的咽喉要害!

一剑锋喉,却尚未结束!

孟明倾尽全力,扭转剑柄,牙狼剑刃回旋,一剑枭首!

一颗头颅冲霄而起,一时之间,鲜血直飙,血泉狂涌。

鲜血撒了林玲一身,她眼巴巴看着查尔斯的头颅与身体分离,这简直人生当中最刺激最可怕的事了,没有之一!

“给爷死!有能耐的你再给老子活过来,信不信再杀你一次,骨灰都给你扬了。”

孟明发泄完心中的愤怒,一屁股坐下,看着查尔斯的尸体,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尸体什么的他早就看惯了。只有林玲不敢往那儿看,生怕查尔斯变成鬼,找她索命。

林玲一直干呕,擦拭衣服上的鲜血,试图减轻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勿论什么生物,死了就是一具单纯的尸体,其他什么也不是。只是看着,孟明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但孟明清晰的记得,查尔斯由生转死的那个瞬间。当时,短剑刺入咽喉,肉体的生命力反馈过来的手感越渐虚弱,最终几近于无。

孟明望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蓦地感到害怕,他双手紧握,却忍不住的颤抖。颤抖从双手一直蔓延到双肩,然后到全身,连牙齿都在打哆嗦。

“他不死,我死。我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孟明茫然一瞬,迅即坚定了决心。

林玲比孟明恢复得还要快:“你真厉害!一眼看穿了他的伪装!”

“厉害个屁,这洋鬼子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变态。”孟明哼了一声,指着查尔斯脚上的马丁靴:“他鞋一直没换,当我瞎啊。”

莫冰云发来的资料里,有一张查尔斯的照片,当时他偷袭李赟,穿的就是这双浅黄褐的马丁靴。

“啊?”林玲怎么想不到查尔斯的真正破绽竟然在靴子上。

“不对啊,像查克拉这么心思缜密的变态杀人魔怎么会忘了换鞋?”

战斗结束,孟明头脑冷静,思考到一些问题。

“要么是忘了换,要么是不能换,答案明显是后者。”孟明对这双褐色马丁靴使了个鉴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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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墨斯飞靴史诗

+11%移动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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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效果:移动速度提高100%,持续10秒1/3。

物品等级:1

耐久度:9/120

评价:以神之名,灌注了风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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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墨斯飞靴的特效有次数限制,一天只能使用三次。

把这双马丁靴从尸体上拔了下来,孟明毫不犹豫的穿上,马丁靴立马变成合脚的大小。

“原来是一件魔道具,怪不得不舍得换下来呢。”孟明踩着马丁靴跑了几步,奔跑速度果真快了不少。

“对了,还得拍点证据。”孟明拿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了几十张照片,从各个角度拍。

查尔斯的血色剃刀以及他身上携带其它物品,孟明全都打包带走,最后还把杀人魔】查尔斯的头颅包了包,放进林玲的背包里。

“你来背!”林玲十分嫌弃,打定主意,这包出了地下城就拿去扔掉。

孟明无所谓道:“我背就我背。”

返程的路上,林玲满面愁容,因为王有为居然是查尔斯·克罗德假扮的,现在查尔斯一死,线索彻底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