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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程大力气死了(求鲜花)

一队马队停在林间,看着草地的李承乾。

此时的李承乾可不是后来摔断腿,跛脚的李承乾。

而是一个勇武的青少年。

李承乾看了看自己不安的马,和马的兔子流出的鲜血。

“是血吸引了狼。”

李承乾挽弓“咻!”

箭矢和狼擦肩而过。

那头麻狼冲了过来。

李承乾抽出佩刀:“来得好!”

麻狼冲过,李承乾侧身将将躲过。

麻狼落地回冲,李承乾还是躲过。

一个少年,就在麻狼的进攻做,来回躲避。

麻狼根本碰不到他。

每一次李承乾都能提前一步挪开位置,让麻狼的进攻落空。

明明速度不快,但是躲避的刚刚好。

远处,秦叔宝疑惑:“太子这身法,就算是在战场,普通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很难碰到他。”

“若是穿戴双皮甲或者铁甲,除非被长武器直接横扫,否则不会有任何危险。”

李世民抚胡须:“没想到承乾练的很不错啊,那沙袋阵还真有用。”

秦叔宝:“沙袋阵是什么?”

李世民随口:“是承乾老师发明的一种训练身法的阵法,在其中训练,说是可以练习身法,没想到承乾进步这么大。”

草地,李承乾感觉,这头麻狼拿自己没什么威胁。

不过,自己体力在下降,必须要尽快杀掉它。

在沙袋阵中训练的时候,自己坚持不了半炷香,躲这头麻狼也坚持不了一刻钟。

要是被爪一次,就要受伤。

“师傅说狼爪子有毒的,要尽快杀死它。”

狼爪当然没有神经毒素,有得是各种腐烂肉类沾染的细菌。

这些细菌能够很快让人发热、意识模糊。

和巨蜥嘴里的细菌作用差不多。

只有体型较小食腐比较多的小型狼爪子才有细菌。

“师傅说,狼是,铜头铁尾都付腰,要杀它放血没用,要重创它的腰部。”

李承乾躲避之间寻找着机会。

“就是现在!”

麻狼腾飞空中,空中是没法改变身形的。

李承乾一脚重重踹出。

如今的李承乾,以扎马步锻炼核心能力,核心肌肉很强。

加腿部爆发也很强,一脚踢出去有三倍以出拳的力量。

出拳力量大约一百五十斤,一脚踹出去就是五百斤的力量。

“嗷呜……”

麻狼落地,痛苦翻腾。

“趁你病,要你命!”

李承乾:“师傅说大型动物的脊椎就是要害!”

飞扑前,一刀直接插穿麻狼脊背。

热血飙出,喷到脸。

李承乾才愣住:“我……杀了一头狼?”

远处,众多大臣:“陛下,太子勇武,神似当年的陛下。”

李世民老脸一红,朕当年十几岁也能杀死凶残的野狼吗?

好像不行啊。

草地,李承乾皱眉:“血液会吸引狼啊,原来如此,得去把猎物送到清点处,然后再回来继续。”

李世民:“太子看来发现了凶残的虎狼熊豹对血液敏感,要回去送交猎物了。”

“走,去看看程处默。”

……

程处默骑马走在林间。

“嘿嘿,以前骑马,要用尽全力夹紧马腹,在马不舒坦。”

“现在腿部训练过后,力量变强,加紧马腹后,也没有用力太多,能在马随意活动。”

“这样一来,松开手打猎就方便多了。”

打猎时,骑射是一个难点。

自古以来,能骑射的骑兵,就是最强悍的骑兵。

普通人里,选出优秀的人才,训练半年以,才能达到马战的基本要求。

其中,最厉害的人,大概五个选一个,才能有骑射的本事。

夹紧马腹的同时,要双手松掉缰绳,才能射箭。

而且马起伏厉害,射出去的箭压根不能保证射到人。

骑射时,对方士兵是成队的,所以射出去只需要保证力量,不需要保正准度。

反正是看运气。

只有那些出名的武将,才能在马骑射还保证准度。

这一段时间蹲马步之后,程处默腿部力量强了很多,今天一到山林,就发现自己居然勉强能在马骑射,找到目标了。

所以程处默很得意。

咱们也有百分之五飞将军的本事了吧?

程处默又在马射中一只野鸡,也不下马,疾驰而过,弯腰捡起野鸡,钩在马背后的钩子。

远处,程咬金得意:“没想到咱儿子已经学会马骑射了,以后当个骑兵将军没问题。”

能在马骑射射中移动中的目标,这难度是很高的。

李世民:“不错不错,程咬金你倒是生了个好儿子。”

秦叔宝:“又是狼……”

众人抬头看去,一群超过十头狼出现在了视野中,都是冲着程处默去的。

程处默大惊失色,射出两箭,两箭都没有射中狼。

狼比兔子难射很多,关键是一群不是一只。

要是一只,程处默可以慢慢和它们游斗。

程处默快马疾驰。

李世民:“李靖,带人去救!”

半个时辰后,程处默哭丧着脸回到了清点处。

正好遇到了李承乾。

李承乾:“怎么了?哭丧着脸干嘛?”

程处默:“刚刚遇到一群狼,我的马,蹄子惊慌中踩到一块尖锐的石头,裂了,我出局了。”

李承乾:“运气这么差?”

“哎!”程处默:“气死我了!我本来是冲着一鸣惊人夺得冠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