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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奥斯卡欠我个小金人

“血族,什么能力?”。

林凡轻咦一声,旋即打开了血族能力的一些粗略介绍:

【血族】:将臣后裔位僵尸的特有能力,可在咬人吸人血后,将人变成低于己身一等的吸血僵尸,成为己身的眷属。

介绍虽然很简短,不过林凡还是懂了个大概。

如果说他现在是将臣后裔,那么在他吸人血后,就可以将被他吸血的那人变成自己的后裔,族群。

这应当也就是血族这个名称的由来,有点类似于西洋吸血鬼的那种形式。

不过,林凡还是有些要询问系统的地方。

“系统,我将人变成血族后,那个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

林凡的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是无意识,那和控尸能力基本没有差别。

如果有意识,那林凡还能不能操控他?

试想一下,如果他将人变成低他一等的吸血僵尸后,那个人不听他的命令,反而过来反抗他,那这个能力,简直如同鸡肋。

“宿主,您的血族是有意识的,但他们只能听从您的命令,如果违抗,甚至生出那样的心思,轻则浑身发痒,如同万蚁噬咬。重则浑身溃烂,七窍流血而亡!”。

“原来是这样,那还不错!”。

这时,林凡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忽然轻轻一扬。

“宿主,请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莫将您执行任务的主要对象变成血族,否则您执行任务的意义便没了,任务的奖励自然也不复存在!”。

没想到,系统居然读出了林凡的心思。

的确,林凡刚刚在想,若是将老胡和吴天真变成粽子,那他就根本不用费心思维护二人,这任务当然也就轻而易举了。

“小系统倒还真别致,这你都能猜到?行吧!将爷送去老胡的世界!”。

比起血族这个不知好坏的能力,还是控尸能力对林凡的魅惑更大。

毕竟,比起有心思的人来,没意识的死尸可是操控的舒服多了。

“宿主,请……请您不要开玩笑!”。

这时,系统说话突然顿了一下,林凡不禁怀疑,这系统的设定,该不会是女性吧。

还没回味过来,一阵失重感传来,林凡又到了八十年代。

这一次,他熟门熟路,找到了大金牙的店铺,一脚踢开大门。

“大金牙,这都过去两三天了,要你办的事儿该办好了吧?”。

大金牙此时正在摸着一件清朝的鼻烟壶,被这踢门声吓了一大跳,鼻烟壶当即落在地,哐当一声擦破了。

“吓我一跳,原来是林凡兄弟!下次你要再来,能否敲个门?你放心吧,那个投资考古队去新疆的国际友人,已经同意了和你们见面,就在明儿午!”。

林凡点了点头,却发现老胡和胖子居然不在店里。

“老胡胖子哪去了?”。

“这个嘛……”。

大金牙忽然做出一个有些淫贱的神色,拿出了一张名片来。

“哥俩正玩得好着呢!您这二十几岁的小伙子火力壮,您要是去找他们的话,可悠着点儿啊!”。

林凡接过那张名片来,神色顿时有些不自在,老胡胖子这俩大老粗,倒真是有钱就变“坏”。

那名片的地址,是一个歌舞厅,明面是歌舞厅,实则是老城区里比较出名的一个红灯区。

林凡找到了那间歌舞厅,还没进去,就有几个老鸨围了来。

但他没理老鸨,径直走了进去,隔得老远,便在一间房门外听见了老胡胖子的声音。

“嗝~老胡,没想到咱哥俩那也有今天!以后,你就是胡老板,我就是胖老板!哈哈哈!嗝~”。

“嗝~胖子,话不能这么说,咱不能辜负革命的教导,不能有钱就变腐败,咱得用钱做好事!姑娘们,是不是!”。

“是!二位爷多喝点啊,喝高了才好办事~”。

“我了个去!”。

林凡轻啐一口,这二人倒真是会享受,他有些后悔,次让胖子拿了两件瓷器出来。

他推开房门,发现老胡胖子翘着个二郎腿坐在沙发正中央,而二人旁边,则围了大概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姑娘。

虽说在老胡胖子看来可能是花枝招展,不过在林凡看来,相比现代,这些姑娘还是穿得比较保守了。

“呦!”。

胖子见着林凡进来,当即兴奋得大吼起来。

“姑娘们,瞧瞧这是谁?那是我胖爷的兄弟,快!林兄弟来坐,咱今儿个哥仨不喝高了,那不让走!”。

“哇塞!这哪家的小伙子,有没有婆姨?长得真俊!”。

林凡的出现,霎时抢了老胡胖子的风头,让姑娘们都围了过去。

实际,林凡的长相还没有达到陌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那个层次,不过比起老胡胖子两个歪瓜裂枣,也确实能够称得帅。

林凡有些感慨,他在两个世界穿梭,得不断应付身份的变化,奥斯卡真欠他个小金人。

“来,姑娘们!哥哥给你们唱一个!”。

忽然,林凡左拥右抱,咧起嘴来。

他也和老胡胖子一般,坐了沙发,并拿起话筒。

“今儿个老百姓啊!真呀么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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