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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污了心,脏了手?

当然昨夜用性命做赌注换来的好处也不少。第一,楚云的《龙雀祭祀法》已经初窥门径,头狼的气血使他的身体素质与一般豺狼相差仿佛,同时也让其祭炼出了第一根雀羽。这根雀羽覆盖在其右手食指上。威力当然比不上杀剑,但胜在隐蔽,出其不意之下也算一道不错的杀招了。

第二.楚云昨夜里杀伤狼群数只,当时肯定没有充足的时间吸收气血,他特意砍其脚跟,削其行动力。而残疾受伤的豺狼是不被允许留在狼群中的,它们势必会和楚云遇见的第一头豺狼一样隐藏在森林的各个角落。

这些落单的豺狼对现在的楚云来说仅仅是待宰的羔羊。而且找到它们也很简单,运行龙雀劲的楚云对气血非常敏感。他如同一个死神,游荡在森林之中,寻到一只豺狼,挥起杀剑干净利落地一斩。

楚云运起《龙雀祭祀法》,伸出右手,掌心之中生成漩涡,攫取豺狼的一身气血。

一只,两只,三只……六只,这次猎杀途中没有发生任何波折。只是楚云斩杀到最后,心神已经麻木,他身上没有沾染一滴血,因为每一丝的气血都会被其吸收。

六只豺狼的气血让他的身体素质倍增,右手的大拇指上也长出来一片黑色鳞羽。

“昨夜的那个洞穴有十几只豺狼,今天狼群中有战斗力的应该只有5只了。是时候去做个了断。”按理来说,这次去狼穴要比上次轻松得很,楚云心中却非常沉重。

他心情不好,也就不想耍什么计谋,径直便走到洞穴口。狼穴虽然是畜牲杂居的地方,但出乎意料地很整齐,空气也十分清新。洞穴之中平铺着干草,干草上横卧着一只大腹便便的母狼。母狼身边,三四只小狼在嬉戏打闹。

豺狼这种动物成年后长得凶残丑陋,年幼时就与一般小狗无二,而且毛色更好,更加惹人怜爱。

母狼看到楚云,明显是认出了他是昨夜的凶手,浑身毛发竖起,露出尖牙,嘴里发出低沉的吼声威胁。

楚云死死地盯着这匹母狼,一步一步地靠近。母狼感受到威胁,立刻扑过来,被他随手拍到一边。

母狼重新站了起来,嘴里流出鲜血,她双眼充血,凶狠的眼神中全是怨恨。她丝毫没有畏惧,再一次向楚云扑来,毫无疑问地再次被击飞。现在楚云的身体素质已经凌驾于豺狼之上。

这次母狼受伤更重,她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后腿的脚踝整个被折断,露出白骨。母狼还是不退缩,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中除了仇恨还蕴含一丝其他的情绪。

她还想冲上来,但没走几步,就摔倒在地上。

楚云硬着心肠往母狼走去,他心中生出一丝古怪的心绪。“我为什么感觉到了悲伤。明明豺狼和我们人类是敌对的。他们还想吃掉我。”

楚云感到非常烦躁,他不愿意多想,举起剑便要砍下母狼的头。就在此时,他感到脚上传来刺痛,一看那三只小狼正在撕咬他的小腿。

小狼稚嫩的乳牙根本无法咬破楚云厚实的外皮,反而扯的自己的牙龈渗出一丝丝血。

“我是在做什么恶人吗?我要复仇就需要力量。你们的死亡会给我带来力量啊!而且你们豺狼生来本身就是邪恶的呀!”楚云内心掀起巨大的波浪,他看着这些小狼崽呆萌可爱的样子实在无法对其狠下杀手。

最终楚云退去了,他狼狈地“逃离”狼穴。

“生物之间哪里有分正义和邪恶啊。人活着,要吃东西。人杂食,所以要吃谷物杂粮。而豺狼只吃肉,打不过蛮兽,所以看见人类便争先恐后地下手。

万事万物为了活着,要伤害别的生物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也怪楚云有了赵尺的记忆。人一旦有了文化,便会多出很多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地球上不是有那么一个和笑话一样的新闻:

一个记者,背靠陕北黄土,采访一个正在放羊的小娃娃。

记者问:“你每天都在干什么呀?”

“放羊。”小娃娃答道。

记者又问:“放羊为了什么呢?”

“挣钱。”

记者再问:“挣了钱呢?”

“娶媳妇。”

接着问:“娶了媳妇呢?”

“生娃。”

记者不放弃:“生了娃呢?”

……

小朋友想了想,说:

“放羊。”

人没有文化便不会有过多的疑惑,活下去就是一切。楚云现在在犹豫,自己为了报仇是否可以脏了手,污了心。

赵尺和他几乎境遇相同,楚云打算在赵尺的记忆中寻求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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