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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软饭硬吃

一个有酒,一个有故事,确实值得坐在一起喝一杯。

“你想听故事?”

“当然,但要是打打杀杀的老套剧情就算了,听着没意思。”

老板的意思很明显,寻常的打架斗殴他没兴趣听,王霄要是因为这种小事跑来喝酒,那就喝一杯赶紧走人。

“行,那我就给你讲一个公主与穷小子的故事。”王霄最初喝酒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人倾诉,结果张红不愿意来,他只能一个人喝闷酒。

既然如今有人想听,那就不妨说一说,反正只是个陌生人,能给点意见最好,若是不能,就当消磨时间了。

“这个标题一听就不错,想必故事一定很精彩。”老板给王霄倒了一杯酒。

王霄一饮而尽,开始讲述起来.........

他将赵雨欣的身份,代入进一位失去记忆,并流落到贫民窟的公主,而自己的身份,则是贫民窟土生土长的穷小子。

这个故事很长,期间甚至没有太多曲折离奇,但就是这平平无奇的故事,却让酒吧老板听得津津有味。

毕竟如此年轻就能在帝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间酒吧,身份想必也是非富即贵,何曾听过这种公主与穷小子的爱情故事?

他们这些人,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就是讲究门当户对,因此他非常想知道故事的结局。

“也就是说,并不是你不爱她,只是觉得她恢复记忆后,性格大变,跟你心目中的她,完全对不上号?”酒吧老板何其聪明,一开始就没将这当成一个纯粹的故事。

“也不能这么说吧,主要是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身份悬殊,所思,所想都不在一个层面,自从她恢复记忆后,我们基本就没什么共同话题了。”反正只是倾诉,王霄也没有隐瞒。

“兄弟,这我得说你两句,人家那么好的条件都不嫌弃你,你还有什么好挑三拣四的?不在一个层面又能怎么样?你就这样轻易放弃吗?人家给了你机会,还给你提供资源,让你加速追赶,你自己却为了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想要放弃。这只能说明什么?说明你心里并没有那么爱她。”

“不!我爱她,我甚至可以为她去做任何事,哪怕是死也在所不惜!”王霄说出这番话时,态度异常坚定。

“你都愿意为她去死了,为什么不愿意为了她,努力一次呢?公主配王子,这是自古以来的标配,而你这样的就算强行在一起,也只会被人指指点点,觉得你们之间一点都不般配。你觉得她听到周围人的这些议论,心里会高兴吗?还是说,你想一辈子将她束缚在那贫民窟中?”

“可依靠女人上位,这不成了吃软饭吗?同样会被人指指点点!”其实这才是王霄心中最大的结。

赵雨欣这些天,一会儿炼丹让他出去销售,一会儿有意无意引导他有关修仙方面的事,王霄岂能不明白,这是要改造自己,让自己走捷径。

要不然一个穷小子,能有机会兜售这种完全不愁卖的神药?能知晓大多数人都不知晓的,修炼者的秘密?

至于说束缚住赵雨欣,一开始他确实有这种打算,可如今早已打消了这个念头,赵雨欣可是神仙,还是个仙尊,走在街上无论样貌和气质,都不像个普通人,就连苗梓木那样的女强人,跟赵雨欣站在一起,都黯然失色。

“那些指指点点的,都是吃不到葡萄的人罢了。况且吃软饭,也没让你先把自己变软啊!你完全可以软饭硬吃,吃得霸气一点!她不是要给你钱做生意吗?给多少拿多少,然后自己努力一点,争取将这些钱翻个一倍两倍,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样一来,谁还敢说你吃软饭?大家只会说,你是个非常有投资价值的潜力股!”

林军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王霄说这些话,或许是因为他对王霄的遭遇很有感触吧。

在王霄上身,林军看到了自己姨父的身影。

姨父跟小姨,两人的身份同样天差地别,原本两人根本不会有交集,却在小姨的一次下乡支教时,遇到了姨父。

相爱容易,相守却很难,家里人都不同意两人在一起,不仅硬生生拆散了两人,更是用了某些手段,让姨父彻底销声匿迹。

想到小时候最疼爱自己的小姨,终日以泪洗面,林军就忍不住想给王霄打气,似乎是想用这种方式,向家族中的那些老顽固证明,身份悬殊的两个人,只要真心相爱,并非不能相守到最后。

“谢谢你的提点,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或许是不适应洋酒,才喝了三杯,王霄的脑袋就有些晕晕乎乎的,因此打算起身离开。

来之前他确实想买醉,但这会儿已经不那么想了,不就是吃软饭嘛,就像这酒吧老板说的那样,大不了硬吃。

王霄讲了那么多,都只是为了倾诉,而林军虽然觉得对面这家伙有点意思,但也仅限于此,因此直到王霄离开,两人都没有互通姓名。

王霄离开酒吧没多久,林军就接到一个电话。

“军哥,我是子俊啊!”

“有屁快放。”

“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他姓王,叫王霄。你和王家不是很熟嘛,王家有没有这么一号人?”

“我跟王家是很熟,但跟你不太熟。”林军撇撇嘴道。

杜子俊这家伙什么德行,他又不是不清楚,肯定是想整什么人,但又害怕被人报复,因此想先搞清楚对方的身份,典型欺软怕硬的主,林军根本不屑跟这种人来往。

“军哥,你就当是帮帮忙,我这里有两瓶好酒,从我爷爷酒窖里偷出来的,一会儿我让人送到你酒吧。”

“王霄?我不太清楚,但我敢肯定,王家直系里没有这号人。”林军嗜酒如命的性格,圈子里都知道,因此想求他办事,送酒往往比送钱好使。

他的母亲就是王家人,王家现任家主是林军的外公,因此王家直系他基本都认识。

“那谢谢军哥了,酒一会儿就送到。”

杜子俊挂断电话,总算是舒了口气,那小子应该不是那个王家的人,否则在林军的酒吧待了那么久,林军不可能说刚才那番话。

之前守在医院的人传来消息,说王霄离开医院,直接去了林军的酒吧,杜子俊还以为对方是那个王家的人,一时间差点没被吓出个好歹。

要知道杜子俊可是在医院跟对方放过狠话的。

直到不久前王霄从酒吧离开,他才敢跟林军打电话,一来是打听消息,二来如果真如自己想的那样,也好找林军充当一下和事佬。

毕竟只要不是什么大事,林军看在好酒的份上,也不会太过为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