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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第158章】贝思给鹧鸪天的建议

这时,有一位网友问道:@蔷薇花开,你的这位熟人,为什么不提醒你不能代签呢?是她不知道规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蔷薇花开”回答:她干保险推销已经好多年了,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矩。依我看,她是为了她的业绩,可这不是把我给坑了嘛。

一位名叫“坦途在前”的网友回帖:@蔷薇花开,如果你买的是“理财险”这样的财产保险,你代老公签字是可以的;如果是人身保险,除了寿险外,也可以代为签字。

只有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合同,才必须由被保险人本人签字。你买的保险恰好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必须由你老公签字才有效。

我估计,你的这位熟人可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来你老公未必会身故,二来就算身故了,保险公司也不一定会发现合同上是由你代签的,到时候要看情况。

假如你老公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方面想要鉴定合同上是否你老公的签字,还是有点费事的,毕竟人都已经不在了嘛。要是办事人员嫌麻烦,这事说不定就过去了,赔钱给你了事,你的这位熟人应该就是赌这一点。

不过,对于这么一大笔赔偿金,保险公司多半会比较重视,肯定要派人仔细调查,想办法找到你老公的手写体,通过鉴定笔迹,就能发现是你代签的,这样的话你将拿不到任何赔偿。

所以说,这位熟人的做法有极大的隐患,贝思及时向你指出来,确实帮了你的大忙。

“蔷薇花开”有点惊奇:你对保险业务这么熟悉,是不是卖保险的?

“坦途在前”回答:是的。

“蔷薇花开”追问:那我就有点不明白了,寿险为什么不能代签?哪怕是夫妻都不行,可是别的险种都可以啊。

“坦途在前”解释道:这是吸取了现实中一些案例的教训。我在参加保险培训时,听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妻子发现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漠,还经常家暴。终于有一天,妻子发现丈夫有小三,她极为愤怒,明白了丈夫为何会这么对她。

妻子咽不下这口气,决定报复丈夫,同时还要榨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于是她背地里以丈夫的名义,买了份大额寿险,签上了丈夫的名字。注意:那时候寿险没有规定必须是本人签字哦!

不久,丈夫神秘地死亡。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因为从妻子买寿险到丈夫离世,间隔的时间太短,让人没法不起疑心,于是保险公司选择了报警。

经过一番刑事调查,证明是妻子干的,她不但除掉了出轨的丈夫,出了一口恶气,还捞到了不少钱。可惜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最终阴谋败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然而这里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丈夫根本不知道妻子给他买了大额寿险,如果知道的话,也许会有所警惕,避免悲剧的发生。

类似这种事情,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屡有发生,因此到了后来,保险公司规定:寿险必须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只有在被保险人未成年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父母代签。

看到这里,李松才明白:原来寿险不能代签的规定背后,有着如此令人恐怖的故事。

“蔷薇花开”感叹“保险小助手”很实用,贝思有了这个功能,以后在市场上将是无敌一般的存在,估计会“人手必备”。

“坦途在前”不同意这种说法:贝思虽然做得不错,但我还是觉得游子更好。建议你去看看“苦情码农”发的那个热帖,就知道游子有多厉害了。

“蔷薇花开”不以为然:我看过那个帖子,都是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什么扶弟魔啊、恋爱中的麻烦事啊,可这些都跟我没关系。我是独女,早已结婚,跟老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所以那个帖子我看过几次后就没再去了。倒是贝思的预约专家号功能非常有用,我老爸上次看病就多亏了贝思的帮助,挂到了稀缺的专家号。现在贝思增加了“保险小助手”,更是如虎添翼。

“坦途在前”承认“保险小助手”确实不错,但就技术上的难度而言,未必比游子深入人类情感领域更高。他相信以游子研制者的实力,一定也能开发出“保险小助手”这样的功能。

看到这里,李松如坐针毡:这位“坦途在前”显然是一位游子用户,对于游子抱有极大的信心。然而根据他对任乃轩的承诺,游子是不可能添加这个功能了,不知道游子用户们将来会不会很失望,出现大量流失的情况呢?

他虽然担心出现这种局面,但现在也没什么办法,只能等等看了。

这时,有一位名叫“鹧鸪天”的网友发言:我今天也碰巧遇到保险推销员,随后得到了贝思的建议。我看大家对此很感兴趣,那就在这里说说吧。

这位保险推销员是我的老乡,跟我关系不错。他最近刚入职,想请我照顾一下他的生意。我能理解他,起步阶段肯定需要亲朋帮忙,不然很难卖出一单保险。

我和老婆收入一般般,所以一直不舍得给自己买保险,我想那就给宝贝儿子买一份保险吧,我在外辛苦打拼,不就是为了儿子嘛。

不过,我也听说过保险的水很深,所以留了个心眼,悄悄开了贝思进行录音。

见我同意买保险,我老乡很高兴,毕竟这是他的第一单嘛,做成这一笔后,他就算开张了。

他建议我给小孩买教育金保险,说是从现在起到孩子14岁为止,每年交1万多,将来上大学后,学费、生活费就有着落了,大学毕业后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创业金。

我说这个品种听起来还可以,但是以我和老婆的收入,保费负担太重。

我老乡劝道:你们夫妻俩不都“望子成龙”嘛,这个保险无论如何也要买。

我想了想,觉得老乡的话有道理,但这不是小事,一旦签了合同,就要连续交10多年的保费,中间不能停,否则损失会比较大。

我说要回去考虑一下,其实是想听听贝思的意见。

回到家里,我用贝思扫描了一下合同,不久之后,贝思给出了意见:主人,如果你收入有限的话,就不要购买昂贵的教育金保险了,因为这并不紧迫。你应该优先给自己买一份重疾险或者意外险,对于你的家庭来说,你的健康才是最要紧的,如果将来出了问题,也能让你妻子和孩子有一份保障。

我反复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贝思说得对。我老乡由于刚上班,缺乏经验,没能给我提出最合理的建议,相比之下,贝思的意见更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