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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见义勇为

2005年,如果牧凡没记错的话,是被称作“电子支付元年”的一年。

没错,牧凡要在电子支付这一行当里抢食儿吃了。

作为电子支付的基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具备发展的潜力。

尤其是今年《电子签名法》的发布,对电子支付领域的推动,是史无前例的。

当然,支付天然搭配的,必然是消费。

现在,牧凡记得已经有一家实力强劲的电子商务网站上线了,和他绑定的还有支付软件。

目前来说,不出意外的话,以后还会成长为一个支付巨头。

但牧凡来了,他要当搅局者了!

凭着未来十几年的先知先觉,在资金和使用经验加持下,应该不会混的很差吧。

至少,他知道:

现在还没有“双十一”购物节;

还没有花样繁多的消费场景;

电子商务在此时还大量存在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

还因为网购看不见摸不着的商品导致山寨横行;

电子支付用的最多的领域,尚在网购支付上;

……

决策者,也不必非得懂技术吧?

提出大的框架,以未来消费习惯为导向设计软件,找相应的技术人员过来实现。

嗯,先这样走着试试。

实在不行,挖技术管理者过来,以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尴尬。

“喂?”

看起来挺多,思考起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紧接着,牧凡接起电话来,笑着和电话那头的绝美少女打招呼道。

“喂?牧凡?”

话筒中传来好听的声音。

“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

牧凡笑呵呵地问道。

“我,我,对不起……”

洛涵月跟牧凡道歉道,听起来很不好意思。

“我哥今天回家来了一趟,说去平州找过你。”

洛涵月小声的委屈地说道。

“我,我不是故意的,是我的手机放到桌上,不小心被他看到了,看到了壁纸,是我们俩的合影,然后他就顺着我的行程过去找你了。”

嗯?

她将俩人的合影设成手机壁纸啦?

牧凡心里不知怎的,突然间觉得甜甜的是怎么回事?

“呀~”

可能是意识到了这种换壁纸打开手机就能看到对方照片的小心思无意中主动告诉对方,洛涵月突然间娇羞地叫了一声。

这种事,怎么能直接告诉他呢。

羞羞哦。

“你放心,我已经狠狠说过他了,他再也不会去烦你了。”

洛涵月于是赶紧转移话题,对牧凡假装恨恨的说道,以表示自己对哥哥私自打扰牧凡很生气。

“没事的,我不会生气,你放心。”

牧凡笑着安慰道。

还沉浸在洛涵月将壁纸设成他俩合照的喜悦里。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

这该死的上课铃响。

好想再打会儿电话。

“你那边,是不是要上课啦?”

洛涵月电话里听到了牧凡这边的铃声。

“嗯~要上课啦。”

牧凡肯定道。

“那,我们以后再聊?”

“好,以后再聊。”

“加油哦,好好学习,我在京城等你。”

“我会的。”

挂断电话以后,洛涵月抱着手机,低下头,满脸羞红。

而牧凡,则是一脸笑吟吟的朝着教室走去。

两颗萌动的小心心,此时很有默契地在同一频率上跳动。

夜晚。

晚自习的时候,牧凡收到了柳蓝妍发来的短信,说“枫少爷”的资料已经发到了邮箱。

于是牧凡……

唉,好想十几年以后手机和网络方便的时候啊!

往通讯行业发展?

以后钱够了再说,现在还没那个实力。

再说国内的华威,众兴,已经在通讯基础设施行业深耕数年,很有话语权。

虽然牧凡用的是市面上最新款的诺亚智能手机,但这时候的2G网速,是真的令人好感动。

大半天加载不出内容。

算了。

回家再看吧。

宽带的速度还是可以的。

不想了,先学习,再过不久就要期末考试了。

下晚自习的铃声,如期响起。

牧凡和往常一样,收拾好书本,慢悠悠地走出了教室。

骑上车,回家。

不过,在路上嘛。

又有情况发生了。

不是又被人跟踪。

而是远远地看见有三个人在大街上追逐。

最后的一位,是位穿着高跟鞋行动不太方便的女士;中间一位,是一位“流浪汉”?最前面一位,手里拿着一款女式包在狂奔。

这,看起来有点像女士被抢了包,第三人冲出来见义勇为呀。

别有点像了,就是的!

于是,牧凡一咬牙,一蹬脚,自行车犹如涡轮介入一般,飞快地冲了出去。

多亏了现在路上没啥人,要不然这骑得太危险了。

唰!

有残影?

呃,不是,是眼花~

没过多久,牧凡就骑车跑到了抢夺犯(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只能叫犯罪嫌疑人或者审判阶段时的被告人,这里为了表述方便,采用“抢夺犯”的称呼。)的前面,然后甩开点距离以后,将自行车横在了当路。

下一秒,那抢夺犯避之不及。

可能是看到了牧凡挡路,想要绕开,可身体听不到脑子发出的指令。

然后!

一个踉跄,吧唧~摔倒在地。

摔倒以后,竟是没有和牧凡接触,而是滚了几下直接平躺在了牧凡身前。

哼哼唧唧的。

可见摔得不轻。

这倒给了牧凡好机会,正准备一脚压在抢夺犯的胸膛之上。

哦,这不是电视剧里面制服对方常用的方式吗?

哪知,在牧凡脚正放上去的一瞬间,那抢夺犯一把推了一下牧凡的小腿。

就这样,牧凡也站立不稳摔倒了。

电视剧欺我!

不过幸好。

那抢夺犯正准备站起身来再行逃跑的时候。

“流浪汉”追了过来。

不规则形状趴在地下的牧凡,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流浪汉”一个飞身将抢夺犯反手压在地上,让他脸面朝地。

然后将他的一只胳膊狠狠抬起,以让他吃痛,做不出剩余动作。

这,好像是常见的擒拿吧?

警察或者军人经常会用到的。

而且,动作好酷!

牧凡这才打量起“流浪汉”。

一身破,呃,也不算破,就是有点不修边幅的衣服,在此时“流浪汉”坚毅的脸庞下,好像也挺帅的!

这时,哒~哒~哒~哒~

高跟鞋搓地的声音由远及近。

原来是被抢包的那位女士跑了过来。

然后,将牧凡扶起来以后,便见她一脚踢在了抢夺犯小腿上。

那高跟鞋,没看错的话,头是尖的?,

嘶~应该挺疼。

“让你抢我包,让你抢我包!”

似乎踢了一脚不解气,那位女士拿回自己的包以后,一个劲儿的往那抢夺犯身上抡。

也是,谁的东西被抢,不得发泄一下。

(友情提醒:发泄可以,切勿以故意伤害的主观意识去伤害对方。在对方失去继续作案能力的前提下,再行伤害犯罪嫌疑人,很可能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了哦~)

要不,得憋出病来。

“好了,姐姐,再打下去,这人就要挂啦。”

牧凡见那位女士没有停手的意思,赶紧提醒道。

嗯,单纯地提醒。

这包也不是什么重物,她的劲儿也没多大,挂还是挂不了的。

“姐姐,报警吧,这人虽然抢夺未遂,没造成多大损害,即使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牧凡时隔一年,再次对外人说起了法律术语。

这个感觉,还真是久违了呢。

“对了,包里有多少钱?”

牧凡问道。

“有我刚取的两万多块钱,明天要用来办事的。哪知我刚出自助银行,就被他抢了包,幸好遇见你们,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女士连忙道谢,刚才光顾着发泄了,怪不好意思的。

“大哥,帮忙搜一搜他身上有没有刀?”

牧凡对“流浪汉”问道。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样问,“流浪汉”还是照做了。

果不其然,在抢夺犯的腰间,搜到了一把折叠刀。

很锋利。

然后,牧凡“笑”着对抢夺犯说道,像极了平常唠嗑。

“呦,出来混,挺留后手呀。还带着刀。啧啧啧,本想着即使这位女士有两万多块钱,达到了数额巨大因为抢夺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标准,可能会因为未遂少判一点,也可能三年就出来了。”

(数额巨大标准各地可能会有所不一,有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查阅一下当地的抢夺数额标准规定。)

“带着刀可就不一样了,这可是按抢劫罪走咯。”(《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最后一款。)

“十年以上的标准,虽然你未遂,那三年应该不太可能了。”

牧凡如数家珍的在这儿给抢夺犯普起了法。

“你唬谁呢?!老子不就抢个包嘛,还没抢到。就这就能判那么些年?!呸!”

哪知这抢夺犯以为没多大事。

唉,法盲啊!做事儿真是不靠谱。

“那你就等着被判刑咯。”

牧凡不再多说。

然后,女士报了警。几个人,在这里静静的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嗯~见义勇为的感觉,真好。

不过,刚才那位“流浪汉”的动作,倒是让牧凡细细打量起他。

刚才就觉得他那套动作行云流水,像是接受长期训练形成的肌肉记忆和条件反射,警察或者军人会这样。

现在一看,“流浪汉”略显黝黑的皮肤,坚毅的眼神,还有浑身上下爆裂的肌肉,看起来,不太简单呐。